通往钱案真相之途:司法取证的程序正义

2010年12月25日发生的浙江钱云会命案,在政府与公民调查团均宣布为“交通事故”后缓缓拉下帏幕。对这次介入命案的公民观察团,乐清公安局表示盛赞,认为“他们的调查效率和公正立场值得敬佩”(http://tinyurl.com/2ajhh86 /

对钱案的官方结论与公盟的“调查结论”,许多人无法接受。但有人则认为,官方与公盟三人调查团公布的所谓“真相”(交通事故),虽然并非公众所期待的真相(谋杀),但并非就不是真相。这话貌似有理,但放在钱案发生后的大场景中考察却颇值商榷。

我个人无法接受官方结论,并不在于这一命案发生的背景极其复杂,也并不是出于不相信政府的惯性思维在起作用,而是在于该案的所谓“调查取证”完全不符合司法取证程序。当地政府从钱云会命案发生之后,所做的一切都让人有充分理由怀疑:他们试图掩盖真相。

汇集所有消息,政府对命案取证的作为完全不合司法取证程序:

首先是对现场不采取司法保护措施。由于这是一场命案,作为整个案件的第一出发点只能是现场勘测报告与尸检报告,当地警方必须保护第一现场。但事实上,却是当地村民努力在保护第一现场,防止警方抢尸。而警方想做的事情就是将尸体移走,完全不在意如何保护第一现场。而事故现场的摄像头正好就在命案发生时“出了故障”,而管理这摄像头资料的又是政府机构。

其次是政府强行抓走证人并加以控制,这些证人包括目击证人与本村一些村民。此外还严格禁止记者独立采访并驱赶记者,用上述措施封锁一切消息源,并让相关证人处于巨大的恐惧之中。(在英美法系中,证人受控情况下所作的证供,法院不予采信。)

第三,命案发生后的调查是在完全受该命案被指控方――当地政府严密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当地政府在此次事件中不是利益相关者,这种控制或者可以找到另一种说辞。问题恰恰在于:在寨桥村征地引起的长达数年的利益冲突中,地方政府恰好是与村民利益对立的的利益相关者。

在证人受到政府强力控制之下,这次专赴寨桥的公民调查团之调查取证只能藉由当地政府的“允许与帮助”才得以进行,其调查的客观性就大打折扣。这就好比人们选择一条路,一开头就站错了路口,那就别指望走上这条路能够通往正确的方向。

地方政府的这种严厉控制直到调查报告发布两天之后还未结束。1月2日北京时间12时推友温军@avb001称:“乐清最新消息:寨桥村进不去,进去就打,还没收设备。同行一记者已被扣押并且受伤。我们已被控制勒令遣返,打回原籍。在狗的护送下离 开,局势很变态。整个村子感觉上是被隔离。同行人均受伤并且备案。完全在意料外。现在没有政府关系,不可能了解到什么。”

命案的判断往往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与现场资料。在这种既无可信的尸检报告、现场录相资料又离奇缺失、证人及消息源全部被警方严控的情况下,任何调查者所做出的结论都有可能是受到诱导与暗示,它往往并非接近真相,而是离真相更远。这就是曾拥有良好社会信誉的许志永在发布那份匆忙草率的调查报告之后备受指责的原因。

钱案再一次体现了中国特色:司法只不过是政治的婢女,所谓司法程序可以在政治利益的挤压之下变成废纸一张。也正因为调查取证的全部过程严格受控,参与调查的公盟成员张永攀特地发表“钱云会之死——张永攀独立调查对此案提出的疑点和声明”,指出调查程序的缺失:“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此事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我个人认为许志永博士不宜以公盟的名义发布此调查报告,另外我个人对许志永博士的工作态度和调查程序不满意”(http://zhangyongpan2008.blog.163.com/blog/static/593528732011021461991/)。

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公义的必要前提。在一个政府蓄意剿灭真相的国度,任何有政治后果的公共事件要想获得真相,唯一的途径是司法取证过程必须坚持程序正义。没有程序正义,无论是政府还是精英为钱案作出的结论,公众都有理由质疑。

15 comments

  1. minnanren 说:

    党的“政法委”就是党领导司法的机构,它确保司法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它有力的掌控之下,政法三家都是党的工具,你无法指望这个工具为非党的利益运转。而政治文明中的司法独立是司法是社会公器,为社会大众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裁断审理社会生活中有纷争的事件,这里是一个连宪法都不遵守,只能是纸上空文的国度,谈到技术性的取证的程序正义还是很遥远的噢,虽然这是应该的,但这具体的问题涉及到党国的利益,摄像头之类的正好就在命案发生时“出了故障“就很正常了,至于许志永他们的报告,我觉得是很越位的,公民的职责是质疑,而非合作,或者优于、先于合作,而他们恰在关键的时刻不是行使公民的责任,而是参与维稳了,于是,钱之死的疑惑也就开始消声了,而非像辛普森杀妻案那样地讨论,从而成为全民普法和追求社会正义的大讨论,于是,铁桶将永远是铁通。铁桶里的百姓,永远不会认识“程序正义”,这正是老大哥喜欢的。

  2. xiao bing na 说:

    司法程序的决定因素有两点:一是传承,二是自立。中国不能像香港和新加坡那样继承英国司法,也不能自立西方大陆司法体系,只能在民国和大清法的原型上合并苏联的旧司法体制修补而成。
    美国司法的听证制度需要陪审团参与,中国目前显然无法做到。
    对于这类案子,只能秉持公道议论,仅此而已。

  3. Fu Ye 说:

    这次钱云会案件中,地方政府除了隐瞒真相,动用警力抢尸与破坏现场之外,还利用了一个因素,用许志永公盟调查团的结论为自己背书。一向被政府视为破坏因素的民间NGO这次得到了政府的称赞。
    我心悲哀。许志永据说连律师执业资格都未考取,他有什么理由以刑侦专家身份出面做出案件性质判断?
    钱云会案件到底是不是谋杀,正如何老师所言,只要看地方当局千方百计掩藏真相,就会明白其中有鬼。
    在中国,小民命不如草。如果有来生,决不做中国人。

  4. 维基揭密 说:

    当下之中国是典型的专制无政府准黑社会状态,所以不要奢求和幻想什么正义公正、什么独立调查和客观真相,更别说什么司法独立了,除非国际社会介入调查和保护证人、证据。就事件的前后因果关系来看钱云会被利益相关者谋杀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况且雇佣载重卡车撞死或碾压死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当事方大可不必画蛇添足地叫人按压住受害者而欲盖弥彰。

  5. 平民 说:

    推动中国政府的司法独立确实任重而道远。但我也不同意你说的中国是一个“政府蓄意剿灭真相的国度”。中国的信息透明度比以前提高了不少,但还差很多。现在舆论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希望你们这些文人能多些好文章,监督政府,但别误导。

    • 光明 说:

      地球人都知道,中国是中共一党独裁体制,司法军警媒体都只是党官吏的工具走狗,为一党天下的小团体私利的利益服务的。因此无论当局说什么,中国民众都不会相信,这就是独裁带来的负作用。

      • 平民 说:

        回去好好查一查“独裁”的意思。美国的教科书谈到中国政治的时候也说的是“集权”政府,和“独裁”是远不一样的。中国实行了几千年的集权政府,到今天也有一定意义。我不认为集权政府毫无出路。

        • minnanren 说:

          独裁就是独裁,还是你自己要回去好好查一查“独裁”的意思,再说你党最会玩文字游戏,比如失业叫待岗,权贵资本主义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凡此等等,不一而足,当前不也是所谓的“多党合作”吗?谁信?美国认为是邪恶的流氓政权你也认同吗?所谓的集权政府到今天还有一定的意义,有几分?所谓的集权政府,其实质是利益链条的驱动引擎在中央,但真的能制约地方吗?温家宝不是讲了很多的政治体制改革,能推动实行验证一下吗?你看不到各个地方政府的胡折腾,你只看到了各种面子工程呈现出来的千年盛世,地方政府的与民争利一手遮天和日渐黑社会化。不说安元鼎,举个细微的例子给你看,我所在的社区的一个联防队员,就可以依据社区党支部书记的意旨,强迫社区里的一个店家或企业交钱订阅所谓的“党报”,否则勒令你关门或不断骚扰你,就像逼迫人家吞下苍蝇一样地令人恶心,哪个国家有这种生意和做法?谁可以制约他们的胡作非为?至于官商勾结强迫拆迁引发自焚等惨案的还少吗?你可以不认为集权政府毫无出路,但我认为不实行政治体制改革,不走宪政道路国家还会在混乱失序中继续沉沦,徒有共和国的空名,可悲的是绑架13亿人民,并祸延子孙。今天的网络锁国,你怎么也不听从集权政府的号召翻墙出来呢?这一切断不是中华民族的出路!很多学者都有论述,不必我再赘言。

  6. @tkucminya 说:

    日本語訳全文 銭事件真相への道;『司法の証拠調べの手続きのあり方』(何清漣氏 @HeQinglian: ブログより;)

    2010年12月25日に発生した浙江省銭雲会事件は政府と市民調査団によって”交通事故”として幕を下ろそうとしている。この度、介入した市民調査団に対し、楽清公安局は絶賛し「彼らの調査は公正な立場で敬服に値する」とのべた。(http://tinyurl.com/2ajhh86 /)

     警察側の結論や市民調査団の結論を多くの人が受け入れなかった。ただ有る人は、官側と公盟の3人の超散弾の「真相は交通事故」についてこういっている。すなわち、この結論は一般が期待した結論(計画殺人)ではなかったが、だからといって真相でない、とも言えない、と。これは理屈であるが、全体像の中で議論検討に値する。

     私は官側の説明を受け入れないが、それは*背景が複雑だとか、政府が信じられないということのせいではなく、”証拠調べ”が司法の手続きにのっとっていないからである。現地政府の事件後のすべての行為は十分疑わしく、彼らは真相を隠そうとしたのである。

     全ての情報を集約ー政府の事件の証拠集めは司法の証拠収集手続きに全く合致していない。まず最初に現場保全の司法措置が取られていなかった。これは死亡事件であり、現場保全と検視報告が第一の出発点で、現地警察はまず最初にすべきだった。

     しかるに、実際は村民が警察が死体を奪うのを防止し、現場保全に努力。警察がやろうとしたのは死体の移送であり、現場保全には全然努力しなかった。また現場のビデオはまさに事件発生時には”故障”したのだが、このビデオを管理するのも政府の部門であった。

     次に政府は証人を無理矢理連行し管制下に置いた。これらの証人は目撃者や村民をふくんでいる。また記者やライター達の取材を厳禁した。こうした措置で一切の消息源を断ち、関係証人を恐怖に陥れた。(英米法では圧力下の証人証言は裁判所に証拠と認められない)

      第3に事件発生後の調査は完全に当地の政府の管制下で進められた。若し当地政府がこの事件において利害関係者でないならばともかく、問題は寨桥村の土地収用で数年来の利害衝突でたまたま地方政府はまさに村民と対立した利害関係者だということだ。

     証人が政府の協力な管制下に置かれる中での公民調査団は、当地政府の許容範囲内で”協力と許し”を得て調査するしかなかったため、その調査の客観性はおおいに割引かねばならない。

     これはまるで最初に道を選択するに当たって、最初から入り口を間違えているようなもので、どうして正しい方向へたどり着くことがのぞめようか。この厳重な統制はまだ続いており、2日現在でもツイ友が次のように報告している。

    「楽清最新ニュース;寨桥村に入れない。入ると殴られて機材を押収される。同行の記者も殴られて負傷。我々も原籍地に戻れと命令され、犬共の護送下に追っ払われた。状況はおかしい、村丸ごと隔離されている。(温军@avb001)

     ツイ友は「同行者はみな殴られけが、名前を控えられた。意外だったのは現在、政府の関係者はいない。一体どうなってるんだろう」と。殺人事件の判断は豊富な専門知識と現場証拠が必要なことが多い。信用のならない検視報告、現場映像資料の不思議な消滅、証人全員が警察の厳重な管制下におかれていればいかなる調査者とて真相究明などむりである。
     
     これがすなわちかっては良識ある人士とされていた許志永氏が大慌てで調査報告を発表したあと、非難された原因である。銭尊重事件はまたしても”中国独特の特徴”を体現した。即ち、司法は政治の下婢にすぎず、政治圧力の下では「法的手順」など鼻紙のようなもの、ということだ。

     許氏らの調査が厳重に警察側に制限されていたということで、この調査に参加した公盟のメンバー张永攀は「銭雲会の死、この事件への疑問と声明”を発表し許博士と手続きに疑問を明らかにしている。(http://zhangyongpan2008.blog.163.com/blog/static/593528732011021461991/)

     あるべき段取り、守られるべき手順、というのは社会正義を実現するのに必要な前提である。政府が下心をもって真相を隠そうとする国においては、政治的悪影響があるいかなる公共事件でも真相を得ようとするなら司法が証拠収集手順を守るしかない。

     あるべき段取り、守られるべき手順がなければいかなる政府やエリート団体が銭村長事件にどんな結論をだそうとも、人々は疑いの目でこれをみるだろう。

  7. paul 说:

    支持何老师的观点。在这个政治挂帅的极权社会里,一些对政治不够敏感的知名人士,太容易被利用了。何况自己又不谨慎小心,难怪被指责了,可惜了辛辛苦苦做事积累的一点名誉。看看当局事后的嘴脸,就知其内心窃笑不已。

  8. 据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1月4日,河南驻马店市正阳县一处河道“强制施工”的现场,一名38岁居民被施工机械碾压,居民们呼天抢地,而在场公安、水利人员无动于衷,甚至嬉皮笑脸。施工继续进行,现场民众欲行阻止,被十几名迷彩服大汉抬开。后120赶到,被碾压的居民经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在这一幕面前,还有必要讲来龙去脉吗?无论怎样的来龙去脉,都不足以使强制施工变成死亡现场;无论怎样的来龙去脉,都不应当使碾压活人变成一场权力的围观。然而,那些去执行“强制”的人,正是死亡事件的制造者,同时,也是旁观者。

    人命如草,在这一幕得到了完整的体现。那些公安,那些水利人员,那些联合起来,具有“强制”性的权力,对人命毫不顾惜。

    然而,说这是人命如草,还是不确当的。如果真是草芥,碾了也就碾了,还不足以使他们嬉皮笑脸。人命,在这些人面前体现了一种新的价值,那就是作为调笑的材料。轻慢、无视,还不足以形容这些权力者对生命的态度。他们是侮蔑者,同时是死亡的观赏家。

    说不必讲来龙去脉,意味着不管“强制施工”的权力占理,还是阻止施工的居民占理,不再是重要的事情,因为那个现场,生存还是死亡,放任死亡还是挽救生命,成了最为重要的事情,它超越此前存在的所有对错。

    然而,全无天理的是,所谓的“强制施工”,还完全是对居民的一次掠夺。公告的河道施工,被强制成对居民住宅护坡的挖掘,原本离河道15米的住宅,在“强制施工”中被挖走了10米,而河道的另一边就多留出5米的宽度来,那里要建小区。

    一次全无天理的抢夺,一次暗无天日的碾压。这就是这个死亡事件的全部过程。为了完成全无天理的抢夺,权力出动了公安、水利部门;而这些权力,展现了一场由掠夺、碾压、嬉笑编织的暴行。他们坚决清除了对掠夺的拦阻,连同抢救生命的努力。
    幸而如此,否则人们又如何能够看清权力者为了掠夺的成功会造出什么事情?曾经,抗议拆迁的自焚,被权力描述为风力作用,而且抢救未能成功。而这一次,终于没有风力可以怪罪,也再不能找到“抢救未能成功”的忽悠之词。

    然而,不幸又是如此深重。人们的利益被强制掠夺,人们的反抗被强制制止。掠夺可以用权力开路,在光天化日下进行,死亡对掠夺的继续不仅无所影响,而且将换取掠夺者的侮蔑一笑。那些开进现场的公安、水利人员、迷彩服、彪形大汉,只是为着保证掠夺的顺利,维持掠夺的稳定,而绝不为碾压死亡而动摇,乃至动一下容。

    曾经,我差不多以为殖民者的权力才可能最为邪恶,因为它既不需要人们的“同意”,也丝毫不会有“同文同种”的顾惜,甚至还会有杀人换主的欲望。然而,看这个发生在正阳县的死亡事件,滥权者为何这样无须人们的同意,丝毫没有“血浓于水”的情感?

  9. 冬瓜 说:

    其实真相已经出来了,只是有的不肯相信,有的不敢相信,有的不愿意相信,有的就是相信了也不知道怎么办。根据现有证据和逻辑的反向推理,以及对中共本性的深刻认识,杀人者有动机、有手段、更有一股杀气,100%就是谋杀嘛,难道还用怀疑吗?问题是怎么办?对这个马列的邪教政教合一的政权,只有是一点点用各种办法把它推翻就是了,那时不仅是水落石出,还是花开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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