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奶粉摧毁的大国自信——写于2013年两会召开前夕

当国内媒体正苦思冥想如何挖掘“两会”的新闻点之时,中国的奶粉再次成了海外中文媒体的热议话题:3月1日是香港奶粉限带出境新法例实施的第一日,新例规定,除非获发许可证,不可携带多于总净重量1.8公斤、相当于两罐婴儿奶粉的数量出境。就在这一天,有十人因违规而被拘捕。3月2日,中国政协发言人吕新华在全国政协新闻发布会上称中国内地奶粉99%合格。

这两条新闻真是让人雷倒:要怎样旷日持久的抢购狂潮,才能让港府罔顾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出台一部这样伤害大陆人民感情的法例?这事件要大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中国政府竟然在全国政协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郑重声明本国奶粉质量安全可靠?中国消费者要有怎样的驱动力,才会为了几罐奶粉甘冒坐牢之险?

且莫笑话,小小奶粉问题实乃折射了当今中国面临的许多大问题,诸如政府信用、厂商信誉、环境污染形成的食物链等等尽囊括其中。以下是我对抢购奶粉事件的追踪分析。

悲催的答案:中国生产合格奶粉比生产导弹还难

2008年三鹿奶粉殆害结石宝宝一案被揭露出来之后,举国同愤。有人提出一个问题:今天我们中国卫星、航天飞机都上了天,为何就生产不出合格的奶粉?

在环环追索之下,奶粉生产商指出牛奶不合格是奶农在原料里掺假所致;奶农呼冤,说绝对没掺假,都是饲料惹的祸;饲料问题就引出一个中国政府最不愿意的话题,即土地污染问题。这一怪罪游戏就到此为止。我记得当时有组漫画,画的就是这一怪罪游戏全过程。只是当时全国土地污染之严重还未被揭示,民众怨愤所向,主要还是厂商。

中国政府当然不想再沿着这个话题追索下去,因为污染土地(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土地)上产出的农产品会形成各种致癌物质,政府不想造成民心恐慌。可怜的中国奶牛,从出生之日始,就被这种饲料喂养大,哪有可能产出合格的奶?我还注意到,在那一波毒奶粉的密集报道中,雀巢等外国品牌凡在中国就地生产,由于奶源与中国厂商相同,奶粉也有质量问题。

据查,中国牧草也进口,比如从美国加州进口紫苜蓿(Parched in the West but Shipping Water to China, Bale by Bale),但那肯定不是给普通奶牛吃的,是特供奶牛享用的特供牧草。

或许有人会问:我们不是有内蒙古大草原吗?答案是,目前内蒙古退化草地面积已达3867万公顷,占可利用草原的60%以上,鄂尔多斯草原的退化面积更是高达68%以上。只要看看巴西的情况,就知道中国奶牛的可怜了:号称“世界粮仓”的巴西有草原面积 2.25亿公顷,草地畜牧业比较发达,以养牛、养鸡、养猪为主。1965年联邦政府制订了《环境保护法》,规定农牧场20%的土地不能开发,必须用于环境保护,因此,巴西的牛存栏量在2亿头左右,几乎是一公顷地的牧草供养一头牛的标准。

这就是中国生产合格奶粉比生产导弹要困难得多的原因。

中国奶粉厂商的尴尬与困境

国内有两篇报道谈到中国奶粉生产业的情况,一是“国产奶粉规模挑战全球第一,难撼洋品牌高端垄断”,二是“国产奶粉高出进口30%多 出路何在?”。

这两篇报道谈了几个要点:一,中国厂商的奶源问题。文章没谈国内土地污染造成的农作物污染食物链,但谈到国外牧场基本都有大片的天然草原,远离工业污染,人也少,空气和水源都相对比较有保证,乳牛患病率较低,生产监管严格,产品质量有保证;二、中国奶粉生产规模挑战全球第一,但奶农规模小、喂养成本高出国外同行30%,导致鲜奶价格高。因此,国产奶粉成本高,售价却比洋品牌低,还不受欢迎。

对于“生产规模挑战全球第一”的奶粉制造业,中国政府当然要扶持。问题是经过了三聚氰胺风波之后,消费者已经对国产奶粉丧失信心。尽管乳制品工业协会不断借助媒体宣称:“当前国产奶粉质量历史上最好”,但还是导致一个世界奇观:在国产奶粉销售困难之际,香港等地出现了奶粉抢购潮。近几年,大陆人到香港抢购奶粉不断成为港媒报导的重要新闻,不但在海外催生了一个为中国人代购奶粉的新行业,还在香港催生出了这么一部奇异的法例。

香港自开埠以来,大概还未出现过这种奇观,即由于大陆人抢购奶粉而造成奶粉短缺,有人做了两幅图,“大陆人抢购奶粉囤积晒冷大图鉴”,“大陆水货犯全球侵略抢奶粉地图”。香港人在三年大饥荒时曾经慷慨帮助大陆同胞,此时为了奶粉不惜立法限购,于此可见抢购奶粉引发的矛盾之激烈。

香港为什么要出台这部限购奶粉的法例?

香港在修订《进出口(一般)条例》(第60章,附属法例A)之前,曾征求公众意见。一共收到团体递交的意见书15份(谘询期间收到的意见书),这些团体除了贸易公司之外,还有公益性团体,基本都是反对这一立法的。最后这部堪称荒诞的法例还是出台了,为什么?

如果说是香港市民抱怨大陆水货客抢购奶粉,港府为了保护本地居民利益而立法,这似乎不太象港府作为,因为香港居民对大陆的意见绝对不止此一端,比如反对大陆孕妇赴港产子占用医疗资源比反对抢购奶粉更激烈,但香港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大会只是通过决议,2013年香港公立医院将停止接受非本地孕妇预约分娩,并建议将未经预约分娩个案的收费由48000港元调高至90000港元。非关宏旨的抢购奶粉竟然成了立法缘由,实在让人想不通。

还有人说是由于欧盟实行牛奶配额制度,2012年10月奥地利、爱尔兰、荷兰、德国、塞浦路斯和卢森堡六国在2011/2012年度的牛奶产量超过其配额,被罚7900万欧元,因而香港进口奶粉有限,故此实行限带奶粉出境法例。但香港的贸易商应该知道市场供求关系,为何陈情港府希望不要立法?

通盘考虑之后,我猜想只有一个理由可解释得通,即北京为了保住大陆奶业(世界第一,投入不少),向港府施压,希望其通过立法限制大陆人赴港抢购奶粉,逼迫可怜的大陆人不得不购买他们不信任的国产奶粉。近十余年来,中国利益集团俘获国家(即大型工商业集团通过游说政府改变产业政策)的现象已经非常明显,香港对北京言听计从,在北京施压之下满足中央政府意愿并非没有可能。

早已荣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竟然无法满足本国母亲对奶粉的安全需求,实属盛世荒诞之事。不管从哪个角度观察,这都是中国的悲剧,是无数中国政治闹剧叠加演化的结果。连一罐小小的婴儿奶粉都无法让本国的母亲们放心,北京的“大国崛起”之梦还能成真么?

指鹿为马再现:空气是“公共产品”

今天上推,跳入眼帘的是一条“中科院某所长说,老百姓不能总想呼吸新鲜空气不付代价”。想到今年弥漫两会的“环境恐慌”,认为不会有如此无良专家,于是上网查询此话真假,结果让我吃惊,财经网以“总理报告起草参与者:百姓不能总想呼吸新鲜空气不付代价”。

王毅指鹿为马:将自然资源变为“公共产品”

为了不冤枉这位现任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的王毅,先将其原话罗列于下:

1、空气是公共产品:“其实环境保护是一个个人选择的问题,你也可以选择赚钱但呼吸肮脏的空气。”“当然,也不能 以某一个人的利益代表大家的选择。政府还是应当承担治理责任的。毕竟收了纳税人钱,应该提供干净的空气,是一种公共产品。”

2、老百姓应该为呼吸新鲜空气付代价。王表示可以征收环境保护税,针对不同的污染物设定不同的税种及税率。而且,征税的对象主要应该是企业。“当然,也要考虑到企业的税负。企业的税负本身已经很重了,“企业也可以通过提高价格将一部分税负转移给消费者,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老百姓不能总想着呼吸新鲜空气却不付出代价。”

空气与水是自然资源,在人类社会未曾诞生之前就存在,它们与阳光一样,都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不是任何政府为其人民提供的“公共产品”。相反,在没有政府的地方,即人迹罕至之处,空气反而更新鲜。随着第三代人权观念环境权的出现,新鲜空气与干净水等自然资源的获得被阐释为人类的自得权利,但从来没有人将其阐释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

人类呼吸新鲜空气属于环境权

在此必须先阐述第三代人权——环境权的产生。

人类社会产生之后,土地,以及土地附着的地面资源森林等、地下矿产均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被私有化,只有空气与水不曾经历过私有化与国有化,还属于人类天然就享有的权利,它们本身不具有“公共产品”的任何属性。

为了不让中国读者产生混淆,这里必须说一下自来水的商品化过程。

随着工业化进程,人们发现人口密集之地与某些经过工业化污染地区的水不能直接饮用,需要经过处理过滤,这就是自来水。从此,提供自来水就列入为各城市政府的市政管理范围,上世纪50年代以后西方公共产品理论日趋成熟,自来水与供电等就列入公共工程。因各国政治经济体制不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程有国营、民营。美国是民营,但有相关法律约束这类公司行为。但天然水与空气从来就没有成为公共产品。空气因其无处不在,无法私有化,也无法商品化。

环境权观念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人类随着科技进步,对人与环境的关系有了全新的认识,知道工业化会带来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与空气污染,于是开始了环保运动,并产生了第三代人权观念, 即环境权。

人权观念的产生按其诉求的不同分为第一代、第三代与第三代,亦称为初创期、发展期与升华期。第一代人权观念起源于反对封建压迫,人们要求的是政治与公民权利,比如选举权与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集会自由;第二代人权起源于反对资本压迫,人们要求的是生存权,即就业、养老、公共医疗等各种经济权利。第三代人权发韧于人类反对有害环境的压迫。在恶劣环境的压迫下,人类无法维持正常的生存和繁衍,所以西方社会的先觉者举起环境权的旗帜,要求良好的环境。中国现在的情况是三代人权要求混杂在一起,但都未获得应有的解决。

环境权的基本阐释如下:环境权属于人类天然就有,其主要特质是自得,它不是通过与权利主体相对的义务主体履行义务来实现,比如不是通过老百姓向政府纳税来实现,因为根本不存在这种主体,而是通过权利主体本身的努力来实现。比如空气,初生婴儿一出生就能通过呼吸满足自己的需要,无需等待任何主体来提供方便,也不需要排除来自其他主体的妨碍,这就是自得权利。

环境权作为一种自得权在世界范围引起重视,联合国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就包含环境权的实质内容和要求。美国作为环境权观念的发源国之一,许多州明文予环境权以保障,例如宾州宪法第1条第27项规定:“人民拥有淸洁空气、净 水、以及保有环境的自然、风景、历史、与舒适的价値之权”。 在《人类环境宣言》的影响下,德国、南韩、南斯拉夫、波兰、葡萄牙、智利、 巴西等国在其宪法或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确认了环境权,日本和美国还广泛地受理了以保护环境权为案由的案件,开始了环境权的司法实践。

“空气公共产品论”有意忽视了什么?

以上所述,无论从空气属性还是从世界对环境权的阐释,都可以证明王毅的“空气是政府提供的公共品”这一说法之荒谬。这里只需要再指出王毅有意忽视的是什么。

一、中国的环境恶化,是政府长期放弃对环境的监管责任所致。无论是在污染企业投产前做环境评估,还是在企业生产期间的监管,各地政府都未尽到起码的职责,相反为了GDP这一政绩考核指标与地方财政,与污染企业共谋。也因此,中国才会在近30年之内出现数百个癌症村,江河尽污,空气成了雾霾。应该说,雾霾才是中国各级政府与污染企业长期共谋,污染空气,为本国国民提供的有害“公共产品”。

二、治理空气污染是政府应负的公共责任。人民纳税长期供养中国各级政府,GDP的三分之一都成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加之这是政府失职,企业污染,秉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治理空气污染,应该将从污染企业所征的税与罚没贪官财产列为治污专项经费。

三、王毅说“你可以选择赚钱但呼吸肮脏的空气”,是将政府、企业与老百姓三类主体混为一谈。中国是政府选择了“牺牲生态环境换取GDP增长”,黑心企业主为了降低成本肆意排污,并与政府官员共谋(比如用贿赂收买政府部门主管官员)得以不受任何惩罚。任何一家可能带来污染的企业,从最开始的厂址选定、环境评估到最后的排污监管,老百姓从来就没有一丝一毫机会“选择”——除非王毅认定中国政府“代表人民”所做的选择就是老百姓的选择。

自由不是免费的。今后中国老百姓想呼吸新鲜空气确实需要付出代价,但这“代价”不是多纳税,因为再多的税也会被官员无耻挥霍并贪污;而是甘冒政治风险,团结起来参与环境维权,监管政府与企业,还中国一片蓝天与新鲜空气。

“两会”观察:中国人对未来的怕与盼(一)

每年北京的“两会”虽然只是当局展示立法机构和统一战线阵容的“精英聚会”,但还是能够激起全世界媒体的兴趣,因为无论是代表们的衣着、举止与提案,还是他们面对记者的答问,都可算是舆论对他们的一次大考。微博对“两会”代表的风评,更是民意的真情流露。

2013“两会”代表表达的焦虑与期盼中,钟南山、吴敬琏与冯小刚三位的发言,以及民间因“国五条”出台而产生的税收焦虑,恰好反映出中国人对中国前景的多重忧虑,即中国人对未来十年的怕与盼。

体制内的人“怕革命”

吴敬琏资格老,是党内尊重的经济学家,这是他接受采访时愿意触及“市场化的经济改革,法治化、民主化的政治改革”这一话题的底气所在。这篇采访被冠以“我们这些人是体制内的 不想革命”之标题,倒也直击要害。采访较长,集中谈了两点: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及可能的危机,其中有一段话是概括性的:“现在有两个问题绕不开:一是旧的增长模式绕不开。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十几、二十几年了,问题愈演愈烈。从浅的方面来说,就是造成了资源短缺、环境破坏;从更深层面说,造成了劳动者的收入提高缓慢。靠大发钞票来支撑增长,造成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通货膨胀压力正在持续走高,我们现在的货币流通量马上就要到GDP的200%了,而世界上超过100%的国家都很少。二是权力介入经济领域以后,腐败愈演愈烈,现在已经深入骨髓。”

这篇采访的新看点是他谈到最近这一年才形成的“改革共识”:“我所谓的共识就是:社会矛盾已经到了临界点,必须重启改革。过去我的一些言论在网上反对的人比赞成的人多,这次90%的人赞成,这就是我说的共识。“我们这些人是体制内的,我们不想革命,希望稳定,……作为一个研究工作者,……能够做多少做多少,而不是先去估量我有可能成功还是不能成功,但是我可以很清楚地认识到,不改革是死路一条。”

吴先生谈的两个问题并非新话题。我多年以来一直在研究这些问题,心中已经有答案。且不谈腐败这一已经无法治愈的政治之癌,就说这经济增长模式问题,中国政府也曾想改,广东省在2007年开始就考虑“腾笼换鸟”,结果是老鸟相继飞走,另觅新巢,新鸟却未见飞来。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中国的制度环境导致管理成本偏高(其中含有与政府沟通的高昂成本);税收政策、土地价格、劳动力成本等变得越来越不利于投资者;更深层的原因是,中国是个世界有名的知识产权侵权大国,30年的经济发展更多的是养成了一批投机家,而不是自身的技术力量。在环境损耗不计入企业成本与廉价劳动力这两大“优势”丧失之后,自2008年起,引领经济的“三驾马车”先后熄火,就剩下房地产一项在拉抬中国经济。这是近几年北京不惜饮鸩止渴,投放天量货币刺激经济的内在原因。

我相信,中共高层内部将来就算形成了“改革共识”,但在确定改革方向与突破点,仍然是见仁见智。目前习近平的主要任务是接管权力,逐渐消除内部利益纷争。估计改革话题要进入他的议事日程,还得等到李克强的“新城镇化”玩不转了之后。毕竟,底层的“暴力革命”还并未成为现实,只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环境恐慌:超越阶层的社会共同恐慌

环境恐慌是本次会议上不少代表的共同忧虑,钟南山的忧虑最彻底。由于深感中国生态环境即将陷入崩溃,钟先生在人大分组会议上的发言是“GDP第一 还是健康第一”。钟说,“以前还觉得环境问题比较远,只需要兼顾一下,现在已经不是要兼顾的问题了。当人的生活基本要素受到威胁时,环境问题已经变成危机了”。微博上流传他的发言中有“管你什么和谐社会,管你什么纲领的,人最关键的一个是呼吸的空气,一个是吃的食物,一个是喝的水。这些都不安全,什么幸福感都没有!”

环境污染对人的体健康的伤害,确实是一个缓慢、逐渐浸润的过程。中国人目前的富裕是中国五千年以来所未有,但这是通过严重透支中国生态环境换来的,这种过度透支使得今后的中国也将面临五千年以来未曾面临过的困局:国在山河破。不仅本国的资源已经无法支撑国民的生存,中国成为一个世界上的资源(包括粮食、石油、铁矿石)进口大国,而且国人在基本生存方面面临水、空气与食物的安全问题。

我曾从制度成因上剖析过,中国的环境污染是“公地的悲剧”,主要原因是腐败政府与无良企业为牟利而共谋造成,但民众在生活垃圾处理上的随意性也是部分原因。不过,中国生态环境破坏之严重,已经不能通过惩罚贪官与无良企业主而得以还原。已卸任的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终于承认:“恢复淮河本来面貌,成本超过造纸厂创造GDP的数万倍!”

尽管这次有不少代表都谈到“带毒的GDP”的危害,但从中国的现状来说,这种认识与呼吁已经太迟了。生态环境是一个社会的生存基座,对环境的忧虑是超阶层与超政治的。但绝大多数中国人并未意识到,目前这种自我蹂躏造成的“国在山河破”,有各种难以治理的重金属污染与化学污染,远比以前战火燃烧过后那种“国破山河在”的局面难应付万倍。如果后人要总结,是这一代中国人为了赚钱而丧心病狂地毁灭了中国人的生存根基。

中国高层并非没有危机感。我个人认为,2013“两会”的“简朴新风”就是北京不想再刺激民众的对立情绪。比如降低伙食标准,从原来每位240元减少为150元;会议主管部门专门就代表着装下发通知等等,都是不想公然展示中国的贫富差距。过去几年,代表们身着昂贵的貂皮大衣、名牌西装,携名牌包与爱马仕皮带、迪奥眼镜这些行头招摇过市,无一不让P民们联想到祖国的各种资源被劫掠一空,化成了精英们的豪宅、豪车与豪华行头,还有那海外以亿为单位计算的巨额存款。当局者总算认识到:就算反腐是场雷声大雨点小的“持久战”,至少不要再为底层民众的仇恨情绪浇上一桶汽油吧?这是习李元年“两会”比胡温第二任期内数次“两会”要明智的地方。我至今也不明白,中国精英们何以会愚蠢到在“两会”这个最不应该炫富的政治T台上展示自己的豪奢;也不明白胡温何以没想到这种刺激的后果是什么。他们好象全然不记得,“两会”代表还挂着“民意代表”的招牌。

严重污染瓦解“特供”安全感 ——解读中国生态系统中的等级差别(1)

不断恶化的严重污染,最后导致雾霾笼罩在中国多个城市上空,特权阶层终于开始认识到“污染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残酷现实,他们对特供食品系统构筑的安全信心也正在瓦解。

环境污染与环境产品供给的阶层分割

中国社会的等级制根深蒂固,近十多年在中国环境污染这一大背景下还开出了一朵奇葩,即环境产品供给系统的等级化。

人类赖以生存的各种消费品,如大地上生长出来的农产品以及依赖农作物喂养的畜产品,还有空气、水等,无一不是环境产品。当然,中国形成这一意识比较晚,因为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价值、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一节中,举例说明有些物品有使用价值但没有价值(及交换价值),比如空气、水等,对人类有使用价值,但不可以用来交换——这一条大概随着水市场的形成与壮大,应该早就抹掉了,否则会彰显编者太不“与时俱进”。

中国的环境污染近十几年来非常严重,为了避害,中国这些环境产品的供给系统早就因特权、购买力而形成了等级分割——我未称之为供给市场,而名之为“供给系统”,是因为有些环境产品的取得并非通过市场交换,而是特权供给。

与此同时,重要的环境信息被列为“国家机密”,不向社会公开。以土地污染为例,2006年开始的《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早已完成,但政府不予公布。负责的官员解释说:环境数据具有相当的敏感性,“土壤的问题不仅是土壤,涉及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安全问题。”

今年是中国政府换届,由于中国从来没有离任审计这一成例,接任者只好采取信息公开的方式来盘家底,于是环境信息得以公开。先是宣布改用PM2.5作为空气测量方法,承认空气严重污染;接下来承认全国97%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污染,近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中国环保部星期四发布的《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还提到了癌症村,承认水和空气污染严重造成高癌症发病率(2007年数据:每年因空气污染而死亡的人数高达65万)。

中国生态系统毁损已难于修复

很多人以为这是政府信息公开化的表现,认为这可以促使中国政府在改善环境方面加大努力。阿里巴巴总裁马云发声称“特高兴全民能平等吸雾霾”,认为特权阶层可以凭借特供水与特供食品保障饮水安全与食品安全,但空气面前人人平等,特权阶级这次没特供空气了。

马云之所以“高兴”,是认为解决问题始于承认问题。我没有马云那么“高兴”,是因为这些年读过一些修复环境的技术资料(特别是日本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地的资料),已经明白一个事实,就算中国政府和污染企业从今日起幡然悔悟,改以家国为重,不再增加污染存量,就算是国人一改生活习惯,全面节能、减少生活污染,中国环境生态的整体修复也要历经数百年。——必须声明,我在此列举的两个“就算”,是假设中国不再发生“公地的悲剧”,这个前提本身就十分虚幻,犹如希望中国人从此革除身上的阿Q精神一样。

食品特供的密码:权力与放弃政府责任

空气污染面前人人平等,但此前中国特权阶层却愚妄地认为:凭借食品与饮用水特供,可为自身构筑食品安全的隔离网,因此中国产生一个颇有“中国特色”的问题:环境产品供给的等级差别。

中国的食品特供系统其实是中央政府率先垂范建立起来的。说起来,这一“国家机密”的曝光还是“三鹿奶粉”惹的祸。

2008年北京奥运前几个月,“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由此牵出奶制品家族的质量安全问题,最后追溯到饲料与土地污染问题。一篇“祝咏兰主任在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产品授牌仪式上的讲话”的截图广泛传播于海内外中文网站,部分中国人从此知道,尽管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但政府部门不是想法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而是在2005年开始,在全国各地开办了数百个为中央 94个部委提供各类食品的专业养殖基地。此举意在为中央部委编织一道食品安全防护网,从此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更是流于形式。

面对网络舆论汹涌而来的指责,国务院办公室出面“辟谣”,称该机关无特供商品中心,也无祝咏兰这个人,无奈少有人相信。于是各地省级政府部门、大型国企、金融机构,以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纷纷仿效,花费大量金钱在城郊租上大小不等的土地,形成自供食品基地。家有一小块地的别墅主人等也开始种菜自给。各地房地产商从“蔬菜自供基地”遍地开花这一社会现象中获得“灵感”,都竟相打出“买房赠菜地”的广告。

重度污染面前,人人平等

概言之,从2005年开始,中国食品蔬菜供应市场经历了两轮分割。第一轮是中央政府用权力分割,国务院通过掌握“国家机密”的机会,了解到全国哪些地方尚未污染,适宜作食品供应基地,先行圈占;第二轮是权力与金钱共同作用,再次分割第一轮未曾分割的、受污染程度相对较轻的地块。但参与二次分割的机构与人物,在权力圈中位置相对次要,所获信息也未必完全,这种分割的自我安慰成分稍重,算是聊胜于无。

绝大多数中产阶级、城市贫民与农民,基本上只能享用在污染土地上用污染水浇灌出来的农副产品及畜产品。中产阶级与后两类人的唯一区别是能够花钱买纯净水食用。

但中国特色的这种特供其实是自欺欺人,因为水、土壤(水分)与空气是个自循环系统,轻度甚至中度污染状态下,特供系统可保一定程度的安全。等酸雨、雾霾等都成为环境生态的一部分,在这种污染危害面前就人人平等了,且不说呼吸的空气人人一样,那特供食品蔬菜原来也是用污染的水浇出来的!今年以来,空气与水的污染资料等公布,当人人都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看到“有研究显示,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患癌,每年因癌症死亡人数逾140万,发病率最高的分别是食道癌、肝癌、直肠癌、胃癌和肺癌五大类”时,早就在住房与办公室安上空气净化器的特权阶层那因特供带来的安全信心大概也会被摧毁:谁敢说癌症不会光顾高官及其家属?最乐观的结果无非是,穷人发病率高,治不起;当官的发病率相对低,公费医疗保证他们能多活上几年。

中国政府官员为了政绩、为了寻租,多年来放弃监管责任、与污染企业同谋,导致中国山河尽污。然后绞尽脑汁为自身圈地“特供”谋求食品安全,以避污染之祸。没想到在污染空气及其致癌后果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国这个一切皆有等级的社会里,为污染付出生命的代价,或许是“平等程度”相对最高的一个领域。


“文革”杀人案开审与追索国家之罪

2013年2月18日,浙江瑞安法院公开审理八旬老汉邱某于“文革”时期故意杀害洪某一案,顿时在网络上激起舆论千重浪。有人认为不应该只追究一个普通凶手;有人则认为这这是带有风向标性质的审判;还有人则认为这是国家责任,认为只有公开历史真相,才能进行公正的审判。

我认为,对于“文革”杀人罪行的追索,不仅必要,还应该与“文革”这一重大国家罪错的历史背景联系起来,这不仅是对“文革”中数百万“非正常死亡者”亡灵的抚慰,还是一个实现社会正义的过程,有助于民族集体反省。

“文革”中死亡人数成谜

先得说清楚“文革”中被屠杀的人数究竟有多少?我曾查阅无数资料,说法不一,无从确定。正如1988年邓小平对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所说的那样:“永远也统计不了。因为死的原因各种各样,中国又是那样广阔。总之,人死了很多。”美国夏威夷大学R.J.Rummel教授在其著作China’s Bloody Century (《中国血色百年》,1991年)中估算,“文革”中丧生者的数目大约为773万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给出的“文革”死亡数据是共计为172万8千人死亡;这些死亡者的死因都被笼统归之于一个官方给定的模糊解释——非正常死亡。

“文革”中的杀人罪行有哪几类?

死亡人数不确定,但“文革”中涉及杀人的罪行却可以归类。

第一类杀人罪是以国家的名义,对所有怀疑、批评意识形态的人、包括对领袖有微辞的人予以剥夺生命的惩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列出的数据是13万5千人被以反革命罪处决。其中为公众熟知的有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李九莲、钟海源。他们生前被关在国家的监狱里,受尽种种非人的折磨侮辱,最后被政府以反革命的罪名枪杀,其中钟海源还被活杀取肾。可是在“文革”结束后,中国政府除了宣布原先的判决是错误的之外,从未为这些罪行承担任何政治责任。

第二类杀人罪,是一些地区对所谓“地富反坏右”及“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庭成员的集体屠杀,有史可考的就有湖南道县(1967年)、湖南邵阳县(1968年)、湖南、广东、广西三省(1967-1968)、北京大兴县(1966年)。政府方面一直将这解释为“贫下中农”的自发“革命行动”。但据已有研究,这种杀人行为是有地方行政机构命令的,比如邵阳县大屠杀的命令来自于该县武装部部长、革委会主任柴春泽;大兴县是奉当地公安局命令行事。

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苏扬教授曾查阅逾千种县志与大量内部档案,估算出“文革”时期中国农村至少有75万到150万人被迫害致死,其中大量就死于这种集体专杀。这类罪行,至今官方不仅未见检讨,还蓄意销毁资料。由于中共阶级斗争教育的作用,在当年的杀人者眼中,“地富反坏右”及“二十一种人”本就被视为政治贱民,活着只配受侮辱与损害,死了也未足惜。据说,在屠杀发生之地,仍然是少数幸存者害怕杀人者。我在少年时期曾亲历1968年邵阳县的“黑杀风”,对这种屠杀的血腥与非正义有着旁观者不能比拟的生命痛感。它不同于人类历史上的种族屠杀,因为屠戮者与被屠戮者都是同一民族;也不是战争结束后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屠杀,因为这些被杀害者无论从精神上到肉体上早就处于被统治集团与其他社会成员凌虐的凄惨境地。他们之所以被杀害,其根源就在于当时主宰中国的神灵毛泽东对“敌人”的定义。

“文革”中的第三类杀人犯罪,是不同“造反派”组织之间的“武斗”。“文革”结束后成立的“中共中央文化大革命武斗事件调查组”曾于1978年6月至1979年8月,经过调查复核相关资料后统计出:从1966年至1975年间,向当地革命委员会、政法部门、军管会(组)报案、备案,伤亡10人或以上的武斗事件有57227件,其中伤亡 100人或以上的武斗事件有9790件,地方驻军奉命介入的事件有2355件;申报、报案亲属失踪的有227300多人。这一数字与《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中列出的“武斗死亡23万7000人”接近。

这些大规模武斗发生的表面原因是各“造反派”组织要争正统,即要在“伟大领袖”毛泽东面前争宠,但实质是“造反派”受中央文革的鼓励从“走资派”手中夺得权力后重新分配权力的斗争。这种争夺权力让毛泽东感到造反派不听话,尾大不掉,不利于他要进行的“革命大业”,于是将其抛弃。因此,武斗杀人在“文革”中及“文革”后都受到惩处,浙江瑞安邱某的罪行可归于此类。

追索国家之罪是为了中国的未来

“文革”与“反右”“六四”一样,都是国家之罪,其产生与实施均与国家最高政治权威及各级政权的鼓动有关,不是自然人的刑事犯罪。这种发生于非战争年代的大规模迫害直至屠杀,至今为止在国际社会只有“红色高棉”可以相比,必须追究,这种追究不仅是为了昨天,而是为了中国的今天与明天。

我一直提醒中国人不要忘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斯的“路径依赖”理论,这一理论强调一个国家在制度改革过程中历史习惯因素产生的影响。诺斯认为,如果一个国家不知道自己过去从何而来,不知道自己面临的现实制约、传统影响以及文化惯性,就不可能知道未来的发展方向。

中国人习惯用“向前看”来抚慰自己虚弱的心灵,除了中共领导人至今还坚持“不能用后30年(改革)否定前30年”之外,我还见过许多“文革”的施虐者轻飘飘地将自己的罪行诿之于“那是时代原因”。殊不知,这种对自身与本民族恶行毫无原则的宽宥,正是中国今天陷入腐败堕落、连生存环境安全与食物安全都得不到起码保证的根源,也是政府发展成拥有“独立利益的巨物”、无限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最大的财政收入,以满足官员无止境的生活和权力需求等的根源。

一个对自身在和平时期屠杀本国人民之国家罪错毫无悔罪之意并千方百计掩盖历史真相的政权,人们怎么能指望它担当起将国家导向光明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