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民间组织政策改善?

2010年伊始,中国政府就开始启动对民间公益组织的全面打压,包括取缔爱知行年会、警告学生不得参与乐施会维权项目、取消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中心的挂靠关系、关闭民间组织交流网站NGOCN,以及对爱知行和爱源等机构的税务稽查、限制民间组织获得境外捐款等。同时,警察拜访国际组织办公室,某著名国际基金会不能通过年度审核。2010年对中国的民间组织而言,可以说是一片黑暗和恐慌。

但2011年新年伊始,中国政府又开始释放善意,表达对民间组织的支持和鼓励。1月12日,外交部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国际非政府组织新年招待会,外交部部长助理程国平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政府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活动,肯定他们为促进中外交流、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同时希望他们加强对中国国情的了解,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2011年初,北京市民政局出台《北京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现行政策法规范围内,从民政部门支持慈善事业的角度,在作为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的同时,也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予以登记注册。

2011年3月29日,民政部长李立国在视察北京瓷娃娃关怀协会时表示,“民间公益慈善项目需要社会各界的扶持。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府职能部门,民政部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和增强工作手段,悉心呵护和培育优秀草根公益慈善项目发展壮大。”李立国同时表示,目前北京市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其做法有利于培育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应在全国提倡和推广。

中国政府对民间公益组织的政策变化,不仅体现在外交和民政部门工作上,也体现在中国第十二个五年计划中。中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篇提出“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篇提出“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

上述变化和发展,反映了中国变化和发展的社会政治形势,反映中共执政当局的矛盾状态。一方面,中国需要民间社会组织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发挥政策倡导和社会规范的作用,另外一方面,当局又当心民间社会的崛起及其是对参与民主治理、分享权力的要求。一方面当局无法拒绝国际社会参与中国社会发展和民间组织建设,一方面又担心国际组织发挥颠覆作用。

这种矛盾也体现在中共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乃至关于社会管理的内部分歧上。一方面中共依靠政法委打压民间社会,废除法制,试图完全通过警力掌控民间社会,一方面其他职能部门又看到打压的严重后果,打压对社会发展的威胁。或许,在一个全球化、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中国,用中共传统的专政手段,不仅打压不会成功,而且已经激起强烈的社会反弹,带来严重的政治后果。从中共自身统治角度,把民间社会组织作为朋友、而不是敌人来对待,不仅符合中国国家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其统治合法性和其期待的社会稳定的需要。

4 comments

  1. da sheng 说:

    “依靠政法委打压民间社会,废除法制,试图完全通过警力掌控民间社会”, 2b!

  2. AAA 说:

    中国人是个大傻逼!

  3. 任思思 说:

    中国至今没有像样的民间党派组织是中共当局严密控制、大力打压和破坏的硕果,却是中国人民百姓的悲哀和无奈。没有了反对派别势力,中共的一党专制强权就少了威胁,就可以“理所当然”、心安“理”得、无休无止地坚持下去了。

  4. 平民 说:

    两个大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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