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陈光诚好好休养和学习

中国维权人士陈光诚以戏剧化的方式离开家乡来到美国纽约。其长达七年的软禁和监禁生涯,以及不屈不饶的精神,被世人视为英雄。而其盲人自学成才,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的精神,不仅引起人们的同情,更加引起人们的好奇之心。

陈光诚来到美国之后,支持者和媒体记者纷涌而至,在纽瓦克机场迎候,随后,每天都有记者和支持者等候在其住所门外,期待采访或会见陈光诚。人们对陈光诚的热情,包括其在中国国内期间源源不断地出现的营救人士,让人们看到中国人权保护事业和民主事业的曙光。

但是,我们必须正视一些现实,那就是,无论在生理、心理、文化和思想上,陈光诚可能尚未准备好政治明星或社会领袖的生活。来到美国后,陈光诚需要好好地休养和学习,等到身体和思想上调整好之后,再更多介入社会和政治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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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关闭艾滋病公益门诊

在中国医院普遍拒绝为艾滋病人提供医疗,以及中国卫生部出台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经营医疗机构之际,中国广西南宁卫生当局却下令关闭了一家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免费或廉价医疗服务的民间公益诊所,引起当地感染者强烈反响。上周,《南方周末》报道了广西南宁陆国敢门诊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消息。

国际著名非政府组织“无国界医生组织”曾在广西南宁开设类似的艾滋病门诊。无国界医生组织2010年关闭南宁艾滋病门诊后,中国“爱之关怀”组织接手了其工作。“爱之关怀”组织负责人托马斯和曾在无国界医生组织工作过的陆国敢医师合作,开办了被南宁卫生当局关闭的这家艾滋病公益门诊。

尽管中国政府出台“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贫困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免费抗病毒药物,同时提供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治疗的补贴,但是对经济贫困的感染者而言,艾滋病治疗依然是一笔昂贵的费用。陆国敢门诊,由爱之关怀负责对外筹资,向感染者提供廉价或免费治疗,受到广大感染者群体的欢迎。

但是,陆国敢门诊不是政府指定的抗病毒治疗点,无法获得政府供应的免费抗病毒药物,无法在临床治疗上把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结合在一起,从而对艾滋病治疗产生不好的影响。为此,陆国敢门诊向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希望成为政府指定的抗病毒治疗点,但却收到一纸处罚告知书:陆国敢门诊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学检验科、传染科诊疗活动;4名工作人员都有违规的诊疗活动,包括主治医生陆国敢也被认定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陆国敢门诊被“罚款1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南宁市卫生当局的处罚是荒唐的。中国2004年修改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已经取消艾滋病人需要在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的规定,而2006年出台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呼吁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政府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医院开展艾滋病治疗工作,但不能限制更多医院主动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而在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更不应该阻止民间自发筹资的公益门诊。

艾滋病感染者不仅不需要在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而且感染者多方面的医疗需求,需要全面的医疗服务。传染病医院无法满足感染者的医疗需求。

普通医院处理艾滋病感染病例,只需要依照标准防护原则来处理医院感染的控制和血液传染病的控制,而不需要特别担心艾滋病病毒通过医疗的传播。

中国《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而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医院依照标准防护原则,就无需担心艾滋病病毒医院传播。而如果医院不依照标准防护原则,即便条件良好的传染病医院也难以控制医院传播艾滋病病毒。广西南宁当局关闭艾滋病公益门诊,既无法律依据,也无科学基础,更在经济上不通情理。

不堪重负的陈光诚

2012年5月19日晚,中国全国助残日,陈光诚一家离开北京到达美国纽约,在纽约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中国政府在全国助残日前夕,依照陈光诚本人的意愿,访问美国,体现了某种善意。

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陈光诚先生在到达纽约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回应中国当局的善意。在饱经创伤和迫害之苦后,陈光诚依然善意地表示:“对于中国政府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的克制与冷静,我也感到非常的高兴,我希望中国中央政府继续的解放思想,深入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事求是的维护社会的公民正义,取得更多民众的信任。”

我在询问一个这样的问题。陈光诚从一个得到当地政府支持的维权人士,到因为揭露临沂暴力计划生育案,而受到长达七年的迫害,先后被软禁、强制羁押、监禁、再软禁和无数的暴力侵害,这样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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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需要公开艾滋病防治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强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增加了各级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根据卫生部公布的数字,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由2006年的14.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0.6亿元。鉴于全球基金将于2012年底退出中国,中国政府表示,中国财政部门将拨付经费填补全球基金撤资后的资金空缺,并同时增加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

但是,上述资金的使用却缺乏基本的信息公开。中国各级卫生部门从来没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各级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也没有公开对应的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人们自然担心政府资金是否被挪用、贪污或根本不花出去。为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2012年3月底向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卫生部门申请公开2011年、2012年各省市自治区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使用的预算报告(2011结算报告)。截至目前,爱知行一共收到共计11个回复,但没有一个回复提供了艾滋病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的。各地卫生部门拒绝提供预算和决算报告的理由为:1、不属于公开范围,2、没有相关材料,3、不属自己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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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出门,谁受益?

陈光诚逃出山东临沂地方政府的控制,在维权人士协助下,来到美国使馆。随后,在中美两国政府共同努力下,陈光诚离开使馆入住北京朝阳医院接受医疗。中国政府虽然表示对美国使馆的不满,但表示原意帮助陈光诚,包括帮助他读书或出国读书。期间,我正好在香港和台湾访问,接受了不少记者的采访,也在台湾各地的演讲中谈了我对本案的看法。

我认为,陈光诚自己及其家人是本案最大的受益者,虽然其大家庭其他人继续受到当地政府的骚扰和迫害。在长达七年的软禁、监禁和再软禁后,陈光诚获得“自由”,这是我们所有人应该高兴的事情。虽然人们陈光诚出走的背景和产生的多方面影响有不同猜测,但陈光诚的自由依然是我们最应该关心的事情。

其次,中国政府也受益于本次案件。首先,陈光诚出走家门,给中国政府一个重新评估陈光诚个人及其参与的维权工作的机会。通过支持陈光诚,中国政府可以获得名誉。其次,陈光诚出门,政府不再需要耗费巨大的维稳经费来看守陈光诚,也不需要耗费资源来阻止陈光诚的支持者去访问陈光诚。最后,如果陈光诚身陷山东临沂的东师古村的“家牢”之中,因为人们不会容忍当局把一个盲人监禁在家里而如此进行残害,中国民众会前赴后继地声援陈光诚,而站起来反对中国政府。围困陈光诚的东师古村就成了中国人权教育和民主动员的反面教材,而令中共当局日益失去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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