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s from 六月 2011



胡佳案考验中共政治智慧

中国著名维权人士胡佳于2011年6月26日凌晨2:30回到位于北京的家中,北京治安部门允许胡佳按期出狱回家,体现了其一贯强调的依法治国的精神。胡佳夫妇可以接听外界的电话,但显然处于巨大的压力之中。胡佳一如既往地忽略再次入狱的风险,接受了一些媒体的采访。

假如让胡嘉到国家信访局工作?

2008年春节前夕,春节前的聚餐后,李劲松律师约我在家里聊聊。谈的是胡嘉的事情。2006年,在救援陈光诚的行动中,胡嘉和我都分别聘请李劲松担任个人法律顾问,处理出现个人危机的事情。2007年底,胡嘉被刑事拘留和批捕后,胡嘉家人继续聘请李劲松担任他的代理律师。前一段时间,李劲松律师不断被派出所和国保骚扰,而居无定所、在办公室住宿。 李劲松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国保部门负责人找他,希望处理好胡嘉的事情,表示胡嘉已经认错。国保希望律师给胡嘉做有罪辩护,胡嘉就可以按照高智晟的模式“判三缓五”予以释放。李劲松相信国保是真诚的。我表示,胡嘉肯定不会在国保道义上输掉的情况下被释放出来,只能是胡嘉带罪的身份出来,但我认为,作为专业律师,不能为胡嘉做有罪辩护。我建议李劲松律师,可以做一个弱化的无罪辩护,不要让当局下不了台,因为胡嘉的自由和辩护立场无关。 我也提醒李劲松律师,作为著名的维权律师,为胡嘉做有罪辩护,对自己的名誉损害太大。李律师表示,为了自己的胡嘉兄弟,不在乎身败名裂。他认为这是唯一可以让胡嘉被释放的机会。我内心完全同意李劲松的意见,这是当时唯一可以让胡嘉出来的机会,但我依然提醒李律师,第一要获得当事人家属同意,第二要考虑形势持续发展,比如胡嘉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胡嘉的自由可能由不得北京市国保来决定。

认识胡嘉先生

胡嘉先生,常用名胡佳,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孩子,简单、善良和无所畏惧。胡嘉的很多个人朋友其实并不赞成他的做事方式,但人们大概都同意我这样的感受,认为人世间竟然有这样单纯和善良的人,简直是奇迹。 我也不认为胡嘉是政治人物。他是一个善良的心情中人,在大众沉默的时代,基于良知,胡嘉讲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胡嘉讲出真话,甚至有些话语并不准确,但在一个大众沉默和政府撒谎的时代,胡嘉赢得了人们的爱戴。 大约10年前的这个时候,2001年6月底,我在北京。通过美国使馆科技环境处的高大伟先生,认识了胡嘉先生。

再次听到陈光成夫妻被打的消息后

最近,网上传出陈光诚和家人再次遭遇山东临沂当地政府和黑社会迫害和殴打的消息。每次听到陈光诚遭遇暴力侵害的消息,我都非常的痛心。 因为揭露当地计划生育工作中使用暴力强迫妇女堕胎,陈光诚从一个受到当地政府支持的十大杰出青年,变成了政府的打击对象。六年来,不仅陈光诚受到绑架、软禁、失踪、拘留、逮捕、判刑、出狱后再软禁和多次殴打,他的妻子也多次遭遇暴力,母亲和孩子受到绑架等。 同时,帮助陈光诚的维权人士和律师们也是多次遭遇暴力侵害,从2005年许志勇博士和李方平律师在山东临沂遭遇暴力,到近期探望陈光诚的网友受到暴力和抢劫,暴力事件从来没有间断过。 人权工作者和组织不断地声明和呼吁,媒体持续报道,但那里的情况没有丝毫改善。有网友表示,人间地狱不过如此。但是,对此严重的人权侵害,却缺乏大众参与,也缺乏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人权工作者和组织也需要思考救援的策略。除持续施加压力和保持关注外,人权救援需要发展新的策略。 我们不仅要关注人权工作者的困难,也要关注他们从事的事业。如果我们可以多一些经历来继续推动遭遇困难的人权工作者所从事的事业,我们就可以帮助人权工作者得到更多的大众支持和利益相关群体的支持。

中国精神卫生立法潜在的危险

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6月10日将《精神卫生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舆论广泛认为,精神卫生法将对公众反响强烈的“被精神病”现象明确予以禁止。但实际情况远远不是这样。 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由患者自主决定。只有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且有伤害自身、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危险的,才能对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其中,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缺乏明确的界定,存在广泛的被公安机关滥用来迫害政治异议人士、访民和维权者的条件。 草案第二十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第六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致使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