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63号文件

2009年12月25日,中国国家外汇局出台(2009)63号文件,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此项政策保障了政府创办的各个团体和境外机构顺畅的资金往来,但对境内企业捐助境外慈善团体予以严格限制,对宗教团体接受外汇捐赠予以限制,但受到最大影响的是境内独立发展和挑头的民间组织。

《通知》第五条规定:“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非营利性机构捐赠,应持以下单证在银行办理:……(三)经公证并列明资金用途的捐赠协议;……”此条款明确了捐赠协议需要公证。

中国政府限制民间组织发展。独立发展的团体主要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包括妇女组织、环保组织、艾滋病防治组织、扶贫组织、劳工组织等,因而受到63号文件的影响。但63号文件主要影响到独立发展、并在民间社会带头的组织。

63号文件也涉及国际组织在华以企业形式注册的组织,但影响不大,因为这些组织在境外基础良好,短期外汇技术性问题不会导致组织被摧毁。而且,中国政府多少要考虑国际关系和外交,不会对国际组织过于严格。如果中国政府对国际组织实施限制,主要策略不是外汇政策限制。

63号文件对各种新兴组织的影响是间接的。这些组织一般成本不高,对资源依赖性不大,而且这些组织可能没有外汇支持,或外汇量不大,完全可以通过个人途径而不是组织途径来处理外汇汇款问题。但如果小组织主要依靠那些独立发展的大组织存活,也会面临严重的挑战。

63号文件对民间创办但顺从政府意愿的团体影响不大。近几年,对此类组织,中国政府不仅限制少,而且开始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实施对民间组织的全面掌控。

63号文件主要影响独立发展和挑头的民间组织,据悉一些组织甚至被国家外汇局列入外汇控制、防洗钱黑名单中。这些组织要么发展早,其早期发展带来资源和声望上的优势,要么在挑战性问题敢于发声,积极参与影响公共政策和维权行动。国际基金会在中国各个领域扶持民间组织发展之际,这些挑头的组织是主要的扶持对象。这些组织往往带动一个领域民间组织的发展。

似乎外汇局63号文件没有全面实施,而是正如外汇局工作人员对我所在的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工作人员电话中表示的那样,政策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实施。

中国政府打击这些独立带头的组织主要是基于政治上的考虑,但却难以成功。在一个民间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中国政府试图通过打击一批民间组织、收买一些组织、让一些小组织在失去带头的组织后自生自灭的策略,也是危险的,因为当政府主动出手打破政府和民间社会脆弱的平衡,也加剧了政府和正在兴起的民间社会的对抗,对中国政局带来不稳定和不确定。

2 comments

  1. 圣灵的光 说:

    支共要反对的,我们就要支持,道理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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