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阶级的行动能力与制度限制 ―― 有关中国中产阶级的断想(二)

最近《南都周刊》发表了一篇“中产万税”,描述城市中产阶级在日益沉重的税收压迫下的艰难生活。与早些时候相继发表的“今天的中产,明日将无力养老”、“中国白领压力重重,中产阶级梦或只是梦想”等文相比,这篇“中产万税”集中于一个问题,那就是中产阶级在税收方面并不具备任何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利。无论是政府开征新税种还是重新厘定税率,中产阶级(当然还包括全体国民)都只能被动接受,没有任何机会对这一事关国民经济权利的大事发表任何意见。 在民主国家,税收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事务,无论是增加税率还是开征新税,公民都有权讨论并充分表达意见,最后通过本选区的民意代表国会议员在国会会议上投票表达赞成或反对意见。这就是利益表达与利益博奕的常态化操作。

有关中国中产阶级的断想(一)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一个阶级还在襁褓中嗷嗷待哺之时,就被全世界赋予了承担中国社会转型的时代重任,这个阶级就是中国的中产阶级。在中国,由于“中产阶级研究”这个领域有“红顶子”介入,在国内牵涉到政治上是否正确,在国际社会则涉及到研究者对华是否友好的重大立场,所以中产阶级的研究多少变得有点离奇, 离奇之一是中产阶级的数量增长被按年份定了阶段性指标。2004年时,定下的中产家庭经济指标是家庭年收入1万至5万美元(8万至40 万人民币)左右,以此标准推算,到2010年时中产阶级占中国总人口比例将达多少,于是中国人皆中产。为中国中产阶级定指标的机构,既有一些当仁不让者,如中国社科院这类中国政府的智囊机构不断发布各种数据,在《200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和预测》指出,当时中产阶级人数占总体人口的15%左右,但以后每年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扩大规模,按其预估的“计划”,到2010年增长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