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眼里的艾未未之“罪”

艾未未的国际声誉终于为他带来了一个“好处”,即中国政府高规格地对他的失踪作了解释。4月6日与7日,新华社与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先后出面声明: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调查”。大家试想一下,远的不说,只说近两个月来的失踪人员,哪有如此“高规格”待遇?能够劳烦《环球时报》发表社论、新华社发表消息,还成了外交部新闻发布会的题材?许多人“被带走”之后,政府连他们到底处于什么状态都懒得多说一个字,现在居然由新华社与外交部Double Check,双重承认艾未未这人确实落在政府手里,这已经算给了西方社会天大的面子。只是到底关在何处,那是“国家机密”,岂能向外人随便泄漏? 对于给艾未未栽上什么罪名,北京倒也没怎么犹豫,很快就找到了“经济犯罪”这个大方向,再将艾未未自己早前发布的一些纯属玩闹之作以及他在去年对《纽约客》记者坦承过的非婚生子拿来爆炒一遍,仿佛这样一来就能从人格上谋杀老艾。 其实,中国当局要真是在乎它的官员与臣民的“经济犯罪”之类,按他们对艾未未的标准来检查官员,中国的官员可能99%都应当被抓起来审查定罪,那罪一定比老艾重得多。与生产有毒食品这类真正的经济犯罪相比较,老艾制作的含铅瓜子大概算不上犯罪,因为老艾从未将这“瓜子”当作食品销售。至于销售价格虽由老艾自定,但买者只要自愿接受,那实在也与违法沾不上半点边。因此,关于艾未未的所谓“经济犯罪”之说辞,纯粹是为了堵住西方国家的嘴巴,让西方不要将艾未未被拘押之事与人权、政治等挂钩。《环球时报》早就说了,在艾未未被拘事件上,西方社会是“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的位置。”

政治人物的声誉与时间坐标

最近,突尼斯革命将本阿里这位已踏上流亡之途的威权型政治人物带入了世界公共视野。读其一生行状,不由得想起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一首诗,原为七律,现录其中广为传诵的两联: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这首诗蕴含的政治哲理,就是强调时间坐标对评价政治人物的重要性:周代贤相周公如果不幸在流言四起之时死亡,肯定会被当作一个篡位者载入史册;西汉王莽如果在篡位之前去世,必将留下千载贤名。同理,本•阿里如果在2007年前死亡,或将权力通过选举和平转移给另一位政治家,其结局不仅不会象今天这样落得个被国民抛弃、举家流亡的下场,还会有不错的历史评价。 从目前的资料来看,截至2007年,本•阿里统治突尼斯所采取的经济政治举措,与蒋经国统治台湾时期相似,其政声无论在国际社会还是本国,都与今天有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