晾晾多家港媒老板的政治面目

自艾未未陷狱之后,中国党媒已多次批判,由于担心国内人联想,没有将艾未未那张著名的“草泥马裆中央”放在媒体上公开批判。香港《文汇报》与《大公报》从北京党媒那里接过革命大批判的接力棒,开足火力,以表示艾未未已经引起了“海外华文传媒”的愤怒。《大公报》更是偷天换日,将“草泥马裆中央”改成“草泥马祖国”,以此挑引读者对艾未未的愤怒,称“艾未未所谓的艺术作品以羞辱中国方式迎合西方,……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看来有必要让中国大陆的读者了解一下党的阳光遍洒世界各地华文传媒的事实,先来谈谈香港媒体红色渗透的实际状况。 目前在香港,亲中媒体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拥有中资背景的媒体,如《大公报》、《文汇报》、《香港商报》,凤凰卫视,以及由全国政协委员何柱国收购的星岛新闻集团、亚洲电视等。这一类媒体的负责人在90年代以前多由中共香港地下党员担任,如李子诵任文汇报社长多年。但自97回归之后,这类媒体的负责人多由北京直接派员担任,比如文汇报社的社长与董事长直接由新华社派过来的张国良(全国政协委员)、王树成(新华社北京分社社长、经济参考报总编)先后担任。现任《大公报》董事长兼社长姜在忠原为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社长、新华社服务局原局长。——这类媒体本来就是党在香港的“喉舌”,现交由原在大陆党媒的“宣传专家”负责,自然越办越象人民日报与新华社的分店。

从批判文化的堕落看政党兴衰

最近,由《环球时报》与香港中资媒体《文汇报》担纲发起的批艾风潮让人感到不安。这种不安是由这些批判文章彰显的“软实力”水准引发。读者不知自诩“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共究竟要将中国文化蹂躏作践到什么地步方才罢休?也不知这种政治文化的堕落底线在哪里?毕竟,中国十几亿人还不得不接受这个政党的统治,这种堕落实在没让中国人长脸。 我分明从这些批判语言中感受到了中共批判文化的堕落。 自90年代开始,中共鉴于知识分子被批判曾出现“越批越香”的现象,对于所有触犯意识形态底线的知识分子一律不再公开批判,只是封杀冷冻,不许各报刊再发表这类知识分子的文章,理由是“防止猎名”(传达的文件上原用语),本人在《现代化的陷阱》出版之后就曾遇此待遇。 也因这一宣传政策,90年代由中央层级主导的批判只见过一场大规模的对法轮功的批判,火力集中在2000年7月后的几个月,此后时断时续。但对知识分子仍然采取封杀方式,即使焦国标发表了《讨伐中宣部》的网文之后,恼怒之极的中宣部也未下令公开批判,这些当然是出于害怕“越批越香”的考虑。 这次批艾的规格之高,是批法轮功之后仅见的一次。只是这次《人民日报》与新华社没有出面,是内由《环球时报》出面、外由香港党媒《文汇报》担纲的一场污名化批判。

北京为何对西方的批评无动于衷?

最近中国与西方之间的主要话题之一就是人权问题。如果说在艾未未被抓捕之前,西方社会对中国政府抓人的批评不太给力,那么在艾未未事件上几乎是态度一致地及时作了反应,联合国“强制失踪或非自愿失踪工作小组”更是采取了罕见的行动――正式抗议中国“持续有压迫异议人士这种令人不安的趋势”,“根据国际法,强制失踪是一种罪行,即使短期秘密羁押都构成强制失踪”。但所有这些,均无法让北京政府停下打压之手。 北京当局将西方国家的批评视若无物,表明西方国家与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长期博奕已经陷入失败。而失败的原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溯源至当年美国在本国跨国公司游说之下先将最惠国待遇与人权脱钩,继而促成中国入世。表面上看来,这两点似乎只与经济有关,但事实上这是西方国家唯一能够迫使中国改善人权状态的有效工具。 90年代是美中两国“人权外交”的全盛时期。其时“六四”天安门事件过去未久,西方各国虽然在90年代前几年就陆续放弃了六四之后开始的经济制裁,但美国作为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及贸易伙伴,国会还必须每年举行专门会议,批准当年给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也因此,每年在美国批准最惠国待遇之前,北京当局不得不释放几个著名的异议人士,营造出“中国人权有了进步”的表象,以换取美国国会议员的好感。记得当时在香港一些政论杂志上常见一种漫画,即北京政府将一个被抓捕的异议人士当作一个大红包送给美国,而美国的回报是批准当年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这种交易对中国来说当然有益无害:释放几个异议人士,换来的却是美国出让的经济利益。

北京眼里的艾未未之“罪”

艾未未的国际声誉终于为他带来了一个“好处”,即中国政府高规格地对他的失踪作了解释。4月6日与7日,新华社与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先后出面声明: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调查”。大家试想一下,远的不说,只说近两个月来的失踪人员,哪有如此“高规格”待遇?能够劳烦《环球时报》发表社论、新华社发表消息,还成了外交部新闻发布会的题材?许多人“被带走”之后,政府连他们到底处于什么状态都懒得多说一个字,现在居然由新华社与外交部Double Check,双重承认艾未未这人确实落在政府手里,这已经算给了西方社会天大的面子。只是到底关在何处,那是“国家机密”,岂能向外人随便泄漏? 对于给艾未未栽上什么罪名,北京倒也没怎么犹豫,很快就找到了“经济犯罪”这个大方向,再将艾未未自己早前发布的一些纯属玩闹之作以及他在去年对《纽约客》记者坦承过的非婚生子拿来爆炒一遍,仿佛这样一来就能从人格上谋杀老艾。 其实,中国当局要真是在乎它的官员与臣民的“经济犯罪”之类,按他们对艾未未的标准来检查官员,中国的官员可能99%都应当被抓起来审查定罪,那罪一定比老艾重得多。与生产有毒食品这类真正的经济犯罪相比较,老艾制作的含铅瓜子大概算不上犯罪,因为老艾从未将这“瓜子”当作食品销售。至于销售价格虽由老艾自定,但买者只要自愿接受,那实在也与违法沾不上半点边。因此,关于艾未未的所谓“经济犯罪”之说辞,纯粹是为了堵住西方国家的嘴巴,让西方不要将艾未未被拘押之事与人权、政治等挂钩。《环球时报》早就说了,在艾未未被拘事件上,西方社会是“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