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成为商品之后 -中国另类产业的经济学分析

最近,网传武汉纺织大学一名大三女生在求职时被割肾抛尸。警方出面声明,杀人是真,割肾则不存在。这次中国警方应该没撒谎,因为器官移植有供体与受体配型问题,不是活杀取肾就能完成的买卖。但中国的人体器官买卖猖獗,以及中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大人体器官供应市场这一刻意被淡化的事实却再次浮出水面。

中国存在两大极为肮脏的产业,一是人口买卖,二是人体器官买卖。前者源远流长,一直是社会边缘阶层的集体犯罪,直至近年才传闻有政府官员参与婴儿买卖,比如湖南邵阳市下辖的隆回邵氏孤儿案。人体器官买卖因为有供体以及一系列医学技术上的问题要解决,一开始就是有监狱当局与医疗机构参与的“经济活动”。本人一向认为这行业太血腥,不想触碰这个话题,但因为中国今后已经没有太多供底层求生的空间,犯罪领域的暴利空间也越来越狭窄,觉得还是应该分析一下,为何中国会成为人体器官供应大国。

在对中国器官供应产业化做分析之前,还得先将中国之所以成为人体器官供应大国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器官移植虽然是世界医学颠峰,但其在中国的探索与成熟之路,却实在有违国际医学伦理。因为作为供体的来源是被强迫剥夺了自由意志的囚犯。始作俑者还是政府。摘取囚犯器官做为器官移植的供体,这种情况不始于改革开放后,早在“文革”时期就开始了。因言论思想被定为反革命的江西李九莲被活杀取肾,据说就是因为某高干子弟患有肾病,需要器官移植;被判死刑的政治犯——《出身论》的作者遇罗克的眼角膜,据其妹妹遇罗锦的回忆,被移植给了一位北京的劳动模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种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例多了起来,虽然号召人们志愿参加死后捐献器官的慈善活动,但只有极少数人成为志愿者。相比于需要移植的受体来说,这样的志愿者是太少了,从各种渠道得知监狱囚犯仍然是人体器官的主要来源,但一则这是不宣之秘,二则中国人连监狱之外的人都没有人权,囚犯这种被视为另类的人权当然更无人关心。

到了本世纪零年代中期,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人体器官供应源这一黑幕再也掩盖不住,原因之一是法轮功学员为了自己惨死的同修持续不断地在国际社会呼吁。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中国只得遮遮掩掩地承认中国的人体器官交易确实是个灰色地带。

说起来让人五味莫辨的的,中国政府官员首次被迫承认“中国的器官移植中的活体来源不到5%,95%以上的供体是尸体,而尸体几乎全部来自死刑犯”,是在2005年11月7日至9日世界卫生组织马尼拉WHO分部举行的会议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这次会议上,还承认了器官移植这项被誉为“21 世纪医学之巅”的技术在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已开始临床尝试。但这项领先的医学科学,却没有任何科研论文能够发表在国际公认的学术刊物上,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直接原因,是中国医学界一直无法说明手术的供体来源、信息不透明以及回避参与器官捐赠的伦理问题。

这次WHO会议在中国有两个成果,一是《财经》杂志终于率先揭开了这一媒体禁制区域的厚重黑幕,那篇“器官移植:加快规制的地带” (2005年第24期,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5-11-28/110062607.html),是中国新闻史上值得纪念的一篇文章。二是催生了一个新的产业,即器官供体产业。急欲得到国际医学界承认的中国医学界,希望“尽快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人体器官来源途径。”但来源于志愿者死后捐献的器官实在太少,据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透露,从2003年到2009年5月,中国内地仅有130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全国每年150万名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等待催生了一个“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与肮脏”的行业——人体器官买卖。

中国是一个资源稀缺的国度,但只有一样资源不缺少,即人。正因为这种资源的过度丰富,才会导致数个以人为买卖对象的行业产生,一是人口买卖,二是人的肉体买卖(即黄色产业),三是器官买卖。但如今前两个行业因其供给过多,价格普遍下降。据官方NGO调查报告《中国拐卖妇女现状》(http://half-the-sky.org/women_trafficking/)公布的数据,成年女性每名6000元到2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男婴每个2万元到4万元,女婴每个8000元到2万元。肉体买卖当中最值钱的“卖处”也在300元至数千元之间。只有器官移植成了一个新生的暴利行业。于是中国产生了一个寻找自愿提供器官的行业——人体器官买卖中介。对医学界来说,可以藉此得到合法的供体,其临床研究的成果可寻求在国际学术杂志上发表。提供者多是贫而无依者,其出卖器官的钱,绝大部分被中介拿走,比如15万卖肝钱,供体只能拿到2.5万。据揭露的资料,并非每个供体都是自愿的,其中不乏被中介连蒙带骗强制成为供体者。总之,这条地下产业链催生了无数罪恶。(见《中国人体器官交易黑市猖獗 供体被当牲口豢养》,http://news.qq.com/a/20100506/000260.htm

为何不少人相信女大学生被割肾谋命之谣传?原因也很清楚:在中国这个无法无天的社会,如果不是人体器官移植受到各种医学条件的限制,比如无菌要求、基因配型、手术前后处理等,恐怕真会有丧尽天良者屠人取器官以谋暴利。目前这种器官买卖已经完全不考虑供体今后的生存权,比如供应者必需的术后护理、药物调整,长期随访以及康复期的治疗更是一概没有,即使有,供应者得到的那些可怜的报酬也支付不起。这种将人等同于牲畜的器官市场只会让中国蒙羞。

13 comments

  1. Talktrue 说道:

    和老师的这篇文章把中国现在的买卖人体器官现象说得一清二楚,很有说服力,我们在国内的人,其实并不太清楚文中揭露出来的事实,在国外的人也许掌握的信息比我们更多,非常感谢作者。

    • luhailing 说道:

      被中国医生杀死的人的权利何在?
      卢海玲
      明天是世界人权日,让我突然想起去年两会期间,有位监视刘春霞的警察向我询问:“你现在是加拿大人了,你觉得中国人权怎么样?”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不知道什么叫人权,但我知道人都没有了,还谈什么人权?”我话中的人指的是那些被医生以各种各样方式偷盗了组织器官,甚至因此致死的同胞的。他们的人权在哪里?
      这要从我代理的一个医疗偷盗组织,进而发展成谋杀案说起。2009年4月18日,16岁的北京师大附中天才少年韩路平在积水潭切除了大腿直骨上一个绿豆粒大小(0.4CM)的良性肿瘤。病历记载的手术顺利,出血量只有100ml,术后引流135ml, 合计出血235ml. 然而,19天后,“治愈”的他猝死在家中。经查实,手术中,高达2000毫升的血液不翼而飞,这是从他术前,术后的全血化验单上血红蛋白和血红细胞压积的变化推算来的数据,至于医生具体是偷盗的血液还是造血干细胞或者骨髓,还无法查实。术后,一群肇事医生眼看着他的出血量一天天增加,却对他不停注射抗凝药低分子肝素,加速他的出血。在他本应进ICU抢救的时候,却以“治愈”为名赶他出院,又通过药物控制他慢慢地“自然”猝死在家中。事后,医生通过法官,勾结了著名的医疗律师范贞,将不明真相的刘春霞引入了他儿子死于“注射过多蛇毒血凝霉导致的下肢深静脉栓塞所致的肺栓塞致死”的误区。需要说明的是,经过我多方核实,即使患者真的死于肺栓塞,医院都没有责任。尤其是患者是死在家里。医院就更加毫无责任了。
      更为荒唐的是,就是这样的原本错误的鉴定,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的法医专家孙启良,杜雁之,郭秀改也不能自圆其说,不仅违法采用2004年的已过期的药品说明书作为鉴定依据,还当庭撒谎,说鉴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法官允许他们庭后提供《药典》作为依据,而经我查实,药典上根本没有这种药。投诉到北京市司法局,那里的官员欧阳给出的解释就更可笑,他说:“《药典》上没有这种药,就无法证明鉴定是错误的。”有了这样的逻辑,什么样的司法鉴定都不为过,什么样的“指鹿为马”都是真理。医生用什么样的方式杀死患者都是正常死亡。
      就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医疗谋杀案,2009年12月18日,却被赵常新法官判决为韩路平死亡与积水潭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还假惺惺的说看着孩子死了可怜,愿意支付16万同情费给家长。其实这个案件的证据简单而又确凿。单凭几张患者住院期间的全血化验单就可以明确患者死于手术中意外导致的大出血和随后的持续出血。
      案件判决后,刘春霞不服,提起上诉,而她本人的生活,则是进入了被监视的状态,每天24小时,她都被警察和协警共同监视。没有他们的允许和陪同,她不能出门。对这样一个孩子被活活害死的母亲,他们还不时地对她进行打骂。
      2010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拒绝认可我们提出的证据,二审维持原判。
      两年前,我就呼吁,如果不加强医疗监管,很多刽子手医生就会拿着刀上街杀人了。事实上,今年出现的很多报道,就证实了我的这个观点。后来我意外发现,中国医生偷盗患者的组织器官完全不触犯《刑法》。虽然,2006年,因沈阳一家医院在手术中偷盗患者骨髓的事故出现在了各大媒体上,当时,几位人大代表提议将“偷盗人体组织,器官罪”列入刑法,但未被通过。此后,医生们就更有了偷盗患者组织,器官的底气。我所研究的韩路平被积水潭医院在手术中偷盗过多血液致死案就是这样的明证。现在,医生们已经不满足于在手术室里偷了。到大街上直接杀人取器官似乎更快捷。这一点在南方周末所做的《非法器官移植,医生该当何罪》里有详实的记载:“乞丐被勒死后,双肾、一肝、一脾、一胰腺等共5个器官被摘除。最终获利1.5万元的器官贩子王朝阳受审时称,‘正切割时,仝革飞突然抬起手臂抓了一个医生的臂膀一下,有名医生踩住仝革飞的胳膊,很快就弄完了。’涉事者包括武汉和北京有关医院医生。”
      那几位负责从那位被勒地昏死过去的流浪汉身上摘取器官的医生仅仅是作为法庭证人出现的,而如果没有他们,这位乞丐可能会慢慢苏醒,毫无生命危险,这个报道揭露了医生才是真正的杀人犯。这个报道也显示医生偷盗器官,杀害普通人的行为完全不受法律约束。在该报道披露的另一起贩卖器官案中,“律师胡益华在电话中大声向本报记者批判器官移植的乱象:‘器官移植的手续大多都是假的。惟一的办法是控制医院这一环节。’”
      在这篇报道的结尾,记者写到“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多位遭遇盗取器官的受害者家人强调,医生和医院也应该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你们报纸要呼吁一下,摘器官的和做手术的,可都是移植科的医生啊!’”可见医生偷盗患者的组织器官,已经不是个案了。尽管中国在2011年发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加入了“贩卖组织器官罪”这样的罪名。但有被医生掌控着的司法鉴定这个死结,恐怕这些法律条款恐怕仅仅停留于学术研究层面。而我所见到的中国法官们,除了在乎金钱,他们懂什么是法律吗?
      最近,我又看到武汉的警察出来辟谣大学生被偷肾杀害,不论别人信不信,反正我相信这是事实,绝不是谣言。像韩路平案这样在病历上证据确做地记载着医生是如何一步步地将这个年仅16岁的孩子活活杀死的案例,法院竟然在民事侵权案中判决医生的诊疗行为与他的毫无关系。何谈刑事?何谈医生有罪?
      司法鉴定没有监管,对医生一味地进行司法纵容只会让中国医生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他们杀人的胃口只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将会被医生以各种“手术治疗”,“购买”手段偷盗组织,器官。任何人都无法放心地进手术室。就连西城法院常年审理医疗案件的赵常新法官自己都说:“我审了这么多医疗案件,也是很害怕进手术室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2. 未名湖畔客 说道:

    我研究印度文学,上世纪印度有良知的作家为一件事情深感羞耻,即印度穷人死后只能水葬,骨胳完好,处理后被卖为标本,因此全世界的医学用骨胳标本多是印度人的。为了人的尊严,印度开始了慈善事业与临终关怀。因此后来有了德兰修女。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人体器官来源,是件比印度人死后骨胳成为标本还要让中国人蒙羞之事。

  3. a和谐b 说道:

    我觉得还严重,已经有报道某医院医生在小诊所割肾,有招工被骗,有医院看病被偷割,事后身体不爽检查后发现。韩国最近查出的,肾脏来源就是中国……

  4. 尚秋 说道:

    来生不做中国人!

  5. luhailing 说道:

    何老师,
    很佩服您的洞察力。但是,以我最近几年对中国医生,法官,法医相互勾结杀人的现实很了解。我相信那几个孩子一定是被偷了器官的。看看我的这篇文章。我还有更多深入的研究,希望与您分享。不知能否和您取得联系?
    被中国医生杀死的人的权利何在?
    卢海玲
    明天是世界人权日,让我突然想起去年两会期间,有位监视刘春霞的警察向我询问:“你现在是加拿大人了,你觉得中国人权怎么样?”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不知道什么叫人权,但我知道人都没有了,还谈什么人权?”我话中的人指的是那些被医生以各种各样方式偷盗了组织器官,甚至因此致死的同胞的。他们的人权在哪里?
    这要从我代理的一个医疗偷盗组织,进而发展成谋杀案说起。2009年4月18日,16岁的北京师大附中天才少年韩路平在积水潭切除了大腿直骨上一个绿豆粒大小(0.4CM)的良性肿瘤。病历记载的手术顺利,出血量只有100ml,术后引流135ml, 合计出血235ml. 然而,19天后,“治愈”的他猝死在家中。经查实,手术中,高达2000毫升的血液不翼而飞,这是从他术前,术后的全血化验单上血红蛋白和血红细胞压积的变化推算来的数据,至于医生具体是偷盗的血液还是造血干细胞或者骨髓,还无法查实。术后,一群肇事医生眼看着他的出血量一天天增加,却对他不停注射抗凝药低分子肝素,加速他的出血。在他本应进ICU抢救的时候,却以“治愈”为名赶他出院,又通过药物控制他慢慢地“自然”猝死在家中。事后,医生通过法官,勾结了著名的医疗律师范贞,将不明真相的刘春霞引入了他儿子死于“注射过多蛇毒血凝霉导致的下肢深静脉栓塞所致的肺栓塞致死”的误区。需要说明的是,经过我多方核实,即使患者真的死于肺栓塞,医院都没有责任。尤其是患者是死在家里。医院就更加毫无责任了。
    更为荒唐的是,就是这样的原本错误的鉴定,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的法医专家孙启良,杜雁之,郭秀改也不能自圆其说,不仅违法采用2004年的已过期的药品说明书作为鉴定依据,还当庭撒谎,说鉴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法官允许他们庭后提供《药典》作为依据,而经我查实,药典上根本没有这种药。投诉到北京市司法局,那里的官员欧阳给出的解释就更可笑,他说:“《药典》上没有这种药,就无法证明鉴定是错误的。”有了这样的逻辑,什么样的司法鉴定都不为过,什么样的“指鹿为马”都是真理。医生用什么样的方式杀死患者都是正常死亡。
    就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医疗谋杀案,2009年12月18日,却被赵常新法官判决为韩路平死亡与积水潭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还假惺惺的说看着孩子死了可怜,愿意支付16万同情费给家长。其实这个案件的证据简单而又确凿。单凭几张患者住院期间的全血化验单就可以明确患者死于手术中意外导致的大出血和随后的持续出血。
    案件判决后,刘春霞不服,提起上诉,而她本人的生活,则是进入了被监视的状态,每天24小时,她都被警察和协警共同监视。没有他们的允许和陪同,她不能出门。对这样一个孩子被活活害死的母亲,他们还不时地对她进行打骂。
    2010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拒绝认可我们提出的证据,二审维持原判。
    两年前,我就呼吁,如果不加强医疗监管,很多刽子手医生就会拿着刀上街杀人了。事实上,今年出现的很多报道,就证实了我的这个观点。后来我意外发现,中国医生偷盗患者的组织器官完全不触犯《刑法》。虽然,2006年,因沈阳一家医院在手术中偷盗患者骨髓的事故出现在了各大媒体上,当时,几位人大代表提议将“偷盗人体组织,器官罪”列入刑法,但未被通过。此后,医生们就更有了偷盗患者组织,器官的底气。我所研究的韩路平被积水潭医院在手术中偷盗过多血液致死案就是这样的明证。现在,医生们已经不满足于在手术室里偷了。到大街上直接杀人取器官似乎更快捷。这一点在南方周末所做的《非法器官移植,医生该当何罪》里有详实的记载:“乞丐被勒死后,双肾、一肝、一脾、一胰腺等共5个器官被摘除。最终获利1.5万元的器官贩子王朝阳受审时称,‘正切割时,仝革飞突然抬起手臂抓了一个医生的臂膀一下,有名医生踩住仝革飞的胳膊,很快就弄完了。’涉事者包括武汉和北京有关医院医生。”
    那几位负责从那位被勒地昏死过去的流浪汉身上摘取器官的医生仅仅是作为法庭证人出现的,而如果没有他们,这位乞丐可能会慢慢苏醒,毫无生命危险,这个报道揭露了医生才是真正的杀人犯。这个报道也显示医生偷盗器官,杀害普通人的行为完全不受法律约束。在该报道披露的另一起贩卖器官案中,“律师胡益华在电话中大声向本报记者批判器官移植的乱象:‘器官移植的手续大多都是假的。惟一的办法是控制医院这一环节。’”
    在这篇报道的结尾,记者写到“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多位遭遇盗取器官的受害者家人强调,医生和医院也应该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你们报纸要呼吁一下,摘器官的和做手术的,可都是移植科的医生啊!’”可见医生偷盗患者的组织器官,已经不是个案了。尽管中国在2011年发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加入了“贩卖组织器官罪”这样的罪名。但有被医生掌控着的司法鉴定这个死结,恐怕这些法律条款恐怕仅仅停留于学术研究层面。而我所见到的中国法官们,除了在乎金钱,他们懂什么是法律吗?
    最近,我又看到武汉的警察出来辟谣大学生被偷肾杀害,不论别人信不信,反正我相信这是事实,绝不是谣言。像韩路平案这样在病历上证据确做地记载着医生是如何一步步地将这个年仅16岁的孩子活活杀死的案例,法院竟然在民事侵权案中判决医生的诊疗行为与他的毫无关系。何谈刑事?何谈医生有罪?
    司法鉴定没有监管,对医生一味地进行司法纵容只会让中国医生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他们杀人的胃口只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将会被医生以各种“手术治疗”,“购买”手段偷盗组织,器官。任何人都无法放心地进手术室。就连西城法院常年审理医疗案件的赵常新法官自己都说:“我审了这么多医疗案件,也是很害怕进手术室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 rainsaty 说道:

      我想知道为什么这个16岁的人会被选为目标.?我7岁的时候也做过双肾的手术

      • 卢海玲 说道:

        很多专家私下里说韩路平这个案件其实隐藏着更加深入的,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个我们没有证据,无法乱加猜测。但这个案件所体现出的医生明目张胆地赤裸裸地杀人足以说明医生们是多么的猖狂。在我对中国医患纠纷进行的长达两年的调查中发现,完全没有监管的司法体制导致这种杀人不足为奇。

  6.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说道:

    最可耻的共产党和无耻职业的五毛党,
    网络评论员(五毛)工资单近日遭曝光,当局聘请其作为形象公关影响舆论,网民及技术专家表示随着当局对网络言论的封锁加剧,此类评论员将不断增加。(有照片收据?“网络宣传员”稿费曝光)
    五毛党收入究竟几毛?“网络宣传员”稿费曝光

    近日一组盖有“中国共产党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红色印章的“领取网络宣传稿费凭证”被多次转载,引起外界关注网络评论员(五毛)问题。有两份凭证单上包括:网评员姓名、单位,发帖月份,发帖内容,稿费金额则分别是贰拾元整及三十元整,还有主管人签字等。凭证单照片右下角的盖章写着“西北工业大学”,盖章并指明部门是该校宣传部网络宣传教育室。

    本台记者星期五致电西北工业大学询问。

    记者:我想问一下你们学校是不是可以做网评员的工作。

    接听人员:是宣传员,这我们不太清楚,你问其他吧。

    记者据对方所提供电话号码追踪致电查询。

    记者:你们这边是不是有网络宣传员的工作。

    接听人员:当然有。

    记者:最主要工作是做什么呢?

    接听人员:写新闻,比如说在网站上体现一些学术方面的东西,大家整理下发表一些很有价值的东西。

    记者:我想问下工作性质…

    对方尚未等记者问完问题便径自挂断上了电话。

    在网络中“五毛”被用来形容受聘于某个机构,为其引导或影响舆论,而在网络中的发言内容将作为工资考虑的标准。这种行为被中国大陆政府称作为“网络评论员”,民众则称其“五毛党”。前几年商业机构的“五毛”受聘于企业,企业通过线人招人,成立数百人的QQ群,根据群主发布的信息内容,群员前往各大论坛发帖、回帖。对竞争对手的产品进行抹黑。据网民透露一名高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这样的工作月收入突破千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学生告诉本台记者:“其实还是认知的不够,价值观上的缺失,我现在也蛮后悔当时为他们添砖加瓦的发表这种言论,当时也就闲闲散散的做了半个月,有五六十块这样,我当时也有看到同学在做,也觉得没什么奇怪,当时也小,也是价值观上的认知不足,我也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五毛党’,我就是希望不要有学生或同学再做‘五毛’这样的工作,不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吧,对他人也是一种伤害,而这样的伤害不止是给看到内容的人,影响的人也是相当多的。”

    网民新闻杂谈在新浪微博表示:“一个变态的时代下所产生的畸形职业。我感觉五毛这职业特滑稽,你想想,天天请一大帮子人来表扬自己,专给自己脸上贴金。滑稽到了极点。”

    据悉“五毛党”工作内容主要是发帖回帖,挖坟(顶旧帖)发帖一次一般1元钱一贴,回帖一次五毛,挖坟2毛。近年这样的评论工作价格还呈现上涨趋势。

    虽然中国对网络封锁不断加剧,然而无法阻止人们的发言,当局便大量招聘所谓的“网络评论员”对舆论进行引导。自北京维权艺术家艾未未失踪81天到“发课公司税务案”,不断有五毛涌上推特,对艾未未以及发课公司进行抹黑,并使用#艾未未#这样的标签,发表大量内容,让网民在检索“艾未未”时出现的则是一篇篇抹黑及攻击的言论,而这些账户普遍没有头像,甚至修改他人推特内容,刻意营造混乱。

    网络技术专家利里向本台表示,随着当局对网络言论封锁的加剧,相信此类网评员也不断增加,但他认为最后效果将十分有限:“因为你做了这么多坏事,你的信誉也很差,之后再也没有人愿意相信,所以他会起到反作用,到时候就算有些不是五毛党的,大家也会认为他是五毛党,这个政府的信用已经败坏到了极点,完全是负的了。”

    资深媒体人北风在推特表示“对付五毛最好的办法就是“黑洞策略”,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当他们不存在,不给任何反馈,让他们无从检验自己的工作成果。”

  7.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说道:

    五毛党也是商品

    五毛党收入究竟几毛?“网络宣传员”稿费曝光

    近日一组盖有“中国共产党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红色印章的“领取网络宣传稿费凭证”被多次转载,引起外界关注网络评论员(五毛)问题。有两份凭证单上包括:网评员姓名、单位,发帖月份,发帖内容,稿费金额则分别是贰拾元整及三十元整,还有主管人签字等。凭证单照片右下角的盖章写着“西北工业大学”,盖章并指明部门是该校宣传部网络宣传教育室。

    本台记者星期五致电西北工业大学询问。

    记者:我想问一下你们学校是不是可以做网评员的工作。

    接听人员:是宣传员,这我们不太清楚,你问其他吧。

    记者据对方所提供电话号码追踪致电查询。

    记者:你们这边是不是有网络宣传员的工作。

    接听人员:当然有。

    记者:最主要工作是做什么呢?

    接听人员:写新闻,比如说在网站上体现一些学术方面的东西,大家整理下发表一些很有价值的东西。

    记者:我想问下工作性质…

    对方尚未等记者问完问题便径自挂断上了电话。

    在网络中“五毛”被用来形容受聘于某个机构,为其引导或影响舆论,而在网络中的发言内容将作为工资考虑的标准。这种行为被中国大陆政府称作为“网络评论员”,民众则称其“五毛党”。前几年商业机构的“五毛”受聘于企业,企业通过线人招人,成立数百人的QQ群,根据群主发布的信息内容,群员前往各大论坛发帖、回帖。对竞争对手的产品进行抹黑。据网民透露一名高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这样的工作月收入突破千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学生告诉本台记者:“其实还是认知的不够,价值观上的缺失,我现在也蛮后悔当时为他们添砖加瓦的发表这种言论,当时也就闲闲散散的做了半个月,有五六十块这样,我当时也有看到同学在做,也觉得没什么奇怪,当时也小,也是价值观上的认知不足,我也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五毛党’,我就是希望不要有学生或同学再做‘五毛’这样的工作,不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吧,对他人也是一种伤害,而这样的伤害不止是给看到内容的人,影响的人也是相当多的。”

    网民新闻杂谈在新浪微博表示:“一个变态的时代下所产生的畸形职业。我感觉五毛这职业特滑稽,你想想,天天请一大帮子人来表扬自己,专给自己脸上贴金。滑稽到了极点。”

    据悉“五毛党”工作内容主要是发帖回帖,挖坟(顶旧帖)发帖一次一般1元钱一贴,回帖一次五毛,挖坟2毛。近年这样的评论工作价格还呈现上涨趋势。

    虽然中国对网络封锁不断加剧,然而无法阻止人们的发言,当局便大量招聘所谓的“网络评论员”对舆论进行引导。自北京维权艺术家艾未未失踪81天到“发课公司税务案”,不断有五毛涌上推特,对艾未未以及发课公司进行抹黑,并使用#艾未未#这样的标签,发表大量内容,让网民在检索“艾未未”时出现的则是一篇篇抹黑及攻击的言论,而这些账户普遍没有头像,甚至修改他人推特内容,刻意营造混乱。

    网络技术专家利里向本台表示,随着当局对网络言论封锁的加剧,相信此类网评员也不断增加,但他认为最后效果将十分有限:“因为你做了这么多坏事,你的信誉也很差,之后再也没有人愿意相信,所以他会起到反作用,到时候就算有些不是五毛党的,大家也会认为他是五毛党,这个政府的信用已经败坏到了极点,完全是负的了。”

    资深媒体人北风在推特表示“对付五毛最好的办法就是“黑洞策略”,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当他们不存在,不给任何反馈,让他们无从检验自己的工作成果。”

  8. paul 说道:

    觸目驚心!中國是個既沒有找到上帝,也沒有學習現代文明,還摧毀了傳統文明的野蠻之地。只有人的外形沒有人的內涵。

  9. Karson 说道:

    Well I guess I don’t have to spend the wekeend figuring this one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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