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历届克格勃主席的命运》

今年中国“两会”最引起争议的政府行为,就是将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中针对国民的“秘密拘捕”条款,引起中国民间各界一致声讨。人们认识到,《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第73条之“人间蒸发”条款将是悬在国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每个人都有可能被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让其“秘密失踪”。

此条款如果通过,将意味着中国进入“秘密警察治国”时期。正巧中国前一向发生了王立军事件。这位在重庆“唱红打黑”中曾以“黑打”著称的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当自己有可能成为权力斗争中被牺牲的棋子时,他采用了“冷战”时期苏联间谍的做法,为避免被“黑打”而走避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因此,我想起一本著名的书《历届克格勃主席的命运》。

这是一本与《克格勃全史》侧重点完全不一样的书,《克格勃全史》的重点是讲述该组织的对外功能——间谍情报工作,读后总让人觉得KGB与中情局、军情六处是性质完全相同的同类机构,因而忽视了克格勃那残酷的对内镇压功能。《历届克格勃主席的命运》一书通过介绍历任克格勃领导人及其任内工作,披露了苏维埃俄国与苏联历史上那血淋淋的肃反与清除异己运动。该书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描写,带给读者的感觉除了震撼之外,更多的是恐怖感。 

作为人类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一个特殊组织机构——克格勃,它的前身是全俄肃反委员会(全名为“全俄肃清反革命和怠工特设委员会”),其设立初衷是对付大批抵制新政权的旧官吏们,后来其功能演变为清除国内政治异己分子。它与苏联共始终的七十余年历史中,与阴谋、恐怖相伴生。毫无疑问,它绝不仅仅只意味着“令人不寒而栗”或“神秘”、“恐怖”,它的产生、发展和消失,都鲜明地打上苏共统治这一特定时代的一切特征。可以说,KGB的历史就是一部颠倒黑白、制造冤案、刑讯逼供、滥杀无辜的历史。直到今天,曾经在KGB中任职少校的普京,仍然娴熟地运用KGB的一些手段对付政治异己。

领导这个部门的人,被视为在苏联最有权力的人。对于喜欢玩弄权术、嗜好掌控人们生死那种刺激感的人来说,这个职位颇有吸引力。然而吊诡的是,这个职位往往也会断送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的性命。作者写道:“很多人在掌声中迈进了这座位于卢比扬卡广场的著名建筑物,在这里获取了权力和奖赏,然而很少有人是出于自愿或是由于职务的提升而离开卢比扬卡的。国家安全部门的领导者们一般都是由于被撤职或是被赶下台而告别此地的。其中有5人遭枪决,另外一些人蹲了监狱或长期失宠。这个工作尚未给任何人带来殊荣”。这个职位充满风险,从1917年到 1999年,克格勃的主席、人民委员、部长和局长一共换了23次,但外交人民委员和外交部长更换的次数要比这个数目几乎少一半。一些人在这个部门任领导的时间并不长——几个月,一年。只有尤里•弗拉基米罗维奇•安德罗波夫创下了任职最长的记录,他曾任克格勃主席长达15年之久。

无论是在苏维埃俄国还是后来的苏联,肃反扩大化达到了让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不仅普通民众人人自危,就连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也提心吊胆地度日,苏共的二号人物莫洛托夫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妻子被抓,不敢出面相救。肃反扩大化的执行者——安全机关同样是整治的对象。1920年7月29日,列宁批准成立了由13人组成的全俄肃反委员会领导班子。然而,除了捷尔任斯基和缅任斯基是自然死亡外,其余11位领导人在后来全部被杀。

克格勃头目当中最著名的就是贝利亚,他在1945年1953年间出任克格勃最高领导,成为斯大林时期“肃反运动”的核心人物。在这场史无前例的肃反运动中,许多苏联开 国元勋、老革命家和几百万无辜百姓被诬以莫须有的罪名,惨死在监狱与劳改营中。但曾将无数人送上黄泉路的贝利亚,自己最后也难逃被清洗之厄运。2008年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认定 1953年苏联最高法院对贝利亚的死刑判决是合法的,拒绝了有人吁请为贝利亚平反的要求。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引出了一段贝利亚死亡之谜的案中案,案卷中既没有贝利亚土葬或火葬的证明,其尸体也去向不明。贝利亚同他的许多受害者一样,神秘地从人间“蒸发”。

在恐怖气氛的笼罩下,前苏联人民的人性被严重扭曲,人的尊严荡然无存。“间谍”、“反苏分子”、“破坏分子”、“叛国分子”的帽子随时会降临到每一个人的头上。尽管这些被诬以各种罪名的人中的大多数人什么罪也没有犯过,但在重刑之下,他们最后都会被迫承认自己的“罪行”,并表示甘受惩罚。轻者进劳改营,重者被枪决。克格勃全盛时期,就是苏联人流血最多的时期。生活在这样一个人人都可能朝不保夕的国度里,无疑是最大的悲剧。  
     
在人类历史上,再也没有比共产党这一组织更热衷于权力,也没有任何组织比共产党更不惜工本地投入资源运用各种恐怖手段巩固权力。出于独裁权力与独占真理的策略考虑,清除任何政治反对派及社会中任何有真实力量的任何人,将一切有组织的力量扼杀于萌芽状态是共产极权政治的必然逻辑。
  
今天的俄罗斯人已经告别了克格勃这段历史。如果中国将实施含有秘密拘捕条款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必然将中国人置于克格勃统治的政治恐惧之下。当中国人处于来自安全部门的监视、窃听或被秘密逮捕的危险境况之中时,任何人都有可能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遑论所谓人格尊严。面对这种危险,那些拥抱中共政权者有什么理由继续歌颂中国的强大与进步?

(《历届克格勃主席的命运》,列昂尼德•姆列钦 著;李惠生、赵志鹏、钟忠、王宪举等译,张志强校)

5 comments

  1. 华山松 说道:

    下面是中国学者与网友关于“秘密拘捕”的留言:
    @章立凡:最新统计:我发起的投票【你若在今年3月14日后失踪,最有可能的去向】(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普法调查) 参与人数769人。35人投给“与情人私奔” (4.6%), 46人投给“被绑匪劫持” (6%),670 人投给“被强力部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87.1%),148人投给“被活埋了” (19.2%)。
    @章立凡:律师莫少平指出,退步在于草案中有关监视居住和通知家属方面的表述。像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可以指定一个场所对你监视居住,可以不通知你的亲属。这个实际上是和国际法中的“强制失踪”条款是吻合的。
    @贺卫方:【不通知家属何意义之有?】家中一人早晨出门,晚上未归,随后不知所终,家人难道不会推断此中缘由?通知家属对所谓犯嫌又何助之有?难道 因为不告知于是家人就傻呵呵地以为其外出休假故暂无消息?立法如此规定,分明是自我抹黑,让国家形象受损,对侦查本身了无意义。请诸代表留意!
    @杨佩昌:社会就是一个循环关系,今天的迫害者也许明天就是受害者。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不用列举了吧? //@爱中国更爱正义:转发微博
    @章立凡:【警告人大代表之2】年年混事并不难,干点坏事也无妨,最脑残的是换届前干一件害人害己的混账事。如果表决通过了《刑诉法》修正案,第 73条之“人间蒸发”条款将是悬在你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仅便于迫害平民,也必将成为权斗利器。勿希图侥幸,如果所有的人都不安全,你和家人还有安 全可言吗?
    @孙旭阳:问题是这个真与侦查无关,而是将官方绑架合法化常态化,让锦衣卫便宜行事不说,也足以对异议人士造成足够的威慑:想判你刑,绑你的人就是熊猫;弄死你,你遇到的就是劫匪
    @孙大泡老窝:【新73条,政法系的癌变信号】新73条通过后的政法系,将成为中国未来最具决定性的派系,它的秘密手段和庞大的武警部队,将成为党 派斗争中最得心应手的工具和手段。其作用超过军队。这也是薄入常掌政法委进而轻取大位的必要条件和先期准备。如果实现,第一把交椅就成了
    @手掌黑:放弃方韩之争,共同抵制暴政强权才是正道。什么他妈的代写、代笔,我们总是被一群出卖良心的婊子代表着,谁来打假?什么他妈的意见领袖, 反人类法案也没看尼玛意见领袖把意见提。因方韩之争而互黑的朋友们,如果你是信仰民主、自由的,你是痛恨独裁暴政的,咱们就是好姐妹好兄弟。方舟子、韩寒 都是傻逼
    @陈有西:遇到张明渝失踪前会见委托民事事项的赵律师。张作为重庆市人大代表,已失踪三天,家属报案,无人受理。刑诉法修正案73条"不通知条款"的现实版。这就是中国法治实况。
    @王瑛006:国家安全煽动颠覆罪是一个大筐,其边界含混,解释的任意性过强,且可秘密拘捕,且可遭遇被宣布“意外死亡”,这意味着什么?“丧钟为 你而鸣”,绝不是夸大其词! 在我们没有把权力装进笼子,对公权力实现有效约束之前,搞出此法,其指向和有可能被伤害的社会力量可以预见,社会付出的代价将难以承受。
    @钟锦化lawyer:据说含"秘密拘捕"条款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基本定稿版表决时,仅有一人投反对票。首先,我要对这个投反对票的代表表示崇高敬 意,他她真的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良心和希望;其次,我要对那些投赞成票的代表表示悲哀和鄙视,你们要么是无知要么是太监或女奴,自甘揉躏!
    @a—Mr_Julian_:含秘密拘捕的刑法修正案已过,这句话就有了现实意义,人人自危
    @陈有西:当还只是少数先知先明者这样说,国尚可存。当千万民众亦悟此道,哭庙亦晚。
    @文静哥哥:秘密拘捕条,可以理解为“暗杀条款”,因为你无法知道是谁下令,谁执行。致人死亡者是谁,更无法追究谁的刑事责任,甚至你无法知道你明 天的生死。而对富人,可以理解为“肉票条款”,秘密警察动手,肥羊家属民间勾兑,至于钱到后,是否不撕票,那是个人运气。一个国家安全借口警察敢干一切最 罪恶的行为
    @陈有西: 张明渝民事律师赵晓亮说:张家属向北京亚运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要其找重庆市驻京办了解。驻京办称没见人。找重庆公安局,重庆公安局称不立案。可找事发地公安机关。这三天这市人大代表就这样无手续失踪。
    @明月bu照我: 秘密拘捕如果通过,那这个国家的警察和绑匪有何区别?
    @公民杨恒07:刑诉法修改案有:“危害国家安全可不通知家属”。殊不知,这一条在几十年前已经被希特勒法西斯屡试不爽,最后纳粹将整个国家和人民带入灾难的深渊。现在他们已经下定了决心继续彻底毁灭这里的人民和国家。不信走着瞧!
    @蟹爸在上海:张明渝的妹妹抵京,向北京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他们调查他哥哥被“绑架”案——重庆当局,未等《刑诉法修正案》通过,已经实践秘密拘捕。
    @果小冻1314:呵呵,我不懂政治!但是,万一真的哪一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就国人的悲哀:只要怀疑危险国家安全的,可以秘密拘捕任何人而不通知其家人!!!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
    @罗志渊:【谁都不该沉默!与每个中国人有关!我们必须发声!】【关于刑诉法修正草案】

  2. 华山松 说道:

    杨海鹏在上海: 路易十六亲自参与了断头台的设计,他改进了结构,使刀刃不容易卷刃。他对这台机器,寄予厚望——希望他的对手,因它的威力而感到恐惧。但一年后,他死于断头台下。又几年后,热爱断头台的雅各宾派的大人物们,也纷纷死于此。—-结论:制造黑暗者终将被黑暗所吞噬!

  3. 郷下人在海外 说道:

    複写下文
    记者问:啥叫“两会”?
    农民代表答:会养猪、会交配。
    工人代表答:会挣钱、会消费。
    民工代表答:会讨薪、会下跪。
    保姆代表答:会做饭、会叠被。
    退休代表答:会健身、会养胃。
    小姐代表答:会上床、会收费。
    艺人代表答:会炒作、会陪睡。
    文人代表答:会抄袭、会拼对。
    商人代表答:会赚钱、会逃税。
    官员代表答:会撒谎、会受贿。
    平民祝大家:会逍遥、会陶醉!

  4. limingdao 说道:

    特务治国,除了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反感,余下的就是加快现政权的崩盘。

  5. 话语权力 说道:

    薄督下台,何君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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