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政治捐款的法律

最近中国各地陆续出现的独立参选人给那里的政治带来了一股新鲜空气。然而,非官方的参选人与官方推出的人比较,在资源调动上居于绝对的劣势。笔者曾经与两位独立参选人谈过,他们的竞选活动的全部开支,就是自己掏钱复印了一批传单挨家挨户去发送,根本无法与官方的宣传机器对垒。未来的独立参选人如果想要与官方候选人抗衡,如何从民间募集资源是关键。在这方面,美国现行的联邦与地方法律及其原则可以作为借鉴。 美国的政治捐款受到法律严格的约束。如果在竞选中出现违法现象,候选人不但要面对选民的质疑,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包括退还不合法的捐款、缴纳罚金等等。要是情况严重,还会受到司法部门的追究。 有关政治捐款的法律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联邦一级的选举,个人给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400美元。公司、组织不得捐款,但是可以组成政治行动委员会(PAC)来为候选人向个人募捐。捐款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200美元以下的捐款无需报告细节,超过200美元,捐款人的身份就必须登记得仔仔细细并向公众公布。 各州却有不同的规定。笔者曾经参选弗吉尼亚州的众议院,对该州的政治捐款法律有亲身的了解。这里的候选人可以接受个人、组织、公司的捐款,数目没有上限。同时,法律对捐款管理非常严格。捐款人的所有细节——包括姓名、居住地点、电话、职业、雇主等等——都必须一一详细对州的选举委员会报告。如果出现错漏,候选人必须立即改正,否则就要被州的选举委员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