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belonging to Category 美国新闻破译

国债风波与美式民主

美国最近这场国债风波,引来了世界上各种各样的批评。一个堂堂大国,政府竟然在借债这样的问题上不可开交地闹了这么长时间,直到最后一分钟才勉强解决了问题,让许多外人看起来简直是笑话。中国媒体上不少舆论也借此批评美式民主缺乏效率,不似集权的政府那样能够迅速解决问题。 的确,多数美国人对这场危机中两党表现出来的偏执与低效表示非常不满。然而,这场债务危机却反映了美式民主制度的一个非常关键的侧面。美国宪法的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以国家的信用作为抵押借贷。也就是说,借贷的大权在国会手里,行政部门不得在没有国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借债。每逢财政预算入不敷出——这是最近多年来的常态——政府就需要借贷。而国会要给贷款额规定一个上限,提高上限需要国会参众两院批准。 作为三权分立制度的重要原则,国会代表选民掌握着批准税收和财政预算的权力,行政部门只能向国会提交预算计划。国债既然是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会当然不能放权而任由总统去拍板。在这次债务危机期间,有一些人——包括前总统克林顿——曾经劝说奥巴马总统动用《宪法》的第十四条修正案,绕过国会来提高借贷上限。此言一出,宪法专家们,包括白宫的法律顾问都大叫不可。

不听召唤的民意代表

美国国债违约期限逼近,众议院在七月二十八日下午晚间连续进行辩论。共和党的议长贝纳本来计划要在那天结束之前表决,但是到了离午夜还有一个小时之际,却传出消息说,有数十位共和党议员坚决不赞同贝纳的法案,再加上民主党的一致反对,使得该法案无法获得217票的多数。持反对立场的共和党人主要是茶党党团的成员,其中包括正在参加总统提名竞争的明尼苏达州的巴克曼和德克萨斯州的保罗。由南卡罗来纳州的黑人议员斯各特领头,十数位几个月前刚刚被选入国会的新人对议长进行挑战。 在美国的议会民主制下,国会的成员虽然分属共和民主两大党,但是各自党团的领袖对每个议员的约束力是有限的。议会领袖们“管住”本党成员的办法最主要的有三种:控制委员会成员的分配、为选区进行特别拨款、帮助议员在下届选举募捐。在面对去年依靠茶党运动的波澜冲入国会的议员来说,这三种手段就失了效。 自2009年以来风起云涌的茶党运动,将削减政府开支变成了美国政治辩论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也使得这次债务期限变成了一次危机。国会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不断地增加开支,在债务期限到来时继续举新债还旧债。像斯各特这样一批在2010年被选上来的新议员,就是抱着削减政府的决心进入国会的。

幸福的敌人

理想主义走太远了,往往会走向自己反面。女权主义正是如此。 最近几天被美国媒体炒得最热的消息之一,是明尼苏达众议员米歇尔·巴克曼的头疼病。这位参加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竞争的唯一女性被媒体爆出消息,说她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会患头疼,有两次还去找过医生。为此,不断有人质疑她是否能够胜任总统的工作。 头疼大概是多数人都有过的经历,更年期的妇女(巴克曼今年五十五岁)不时出现头疼更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美国的妇女经常用头疼来推脱参加一些活动,使得头疼几乎被看作是一种妇女病。政治候选人的健康自然是公众关心的话题,可是过去除非有癌症、心脏病这类威胁到生命的疾病,候选人健康上的小毛病是不会成为新闻的。巴克曼的头疼成为媒体话题,这里面显然有性别歧视的嫌疑。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会出面抗议的女权运动组织却始终缄口不言。 最近两届总统选举中出现了几位令人瞩目的女性候选人,包括民主党的希拉里·克林顿与共和党的莎拉·佩林和米歇尔·巴克曼。这三位女性候选人的个人生活——从衣服、发式、化妆、声音、身段,到丈夫、子女、事业——被媒体挑剔的程度远远超过男性候选人。其中,两位共和党女性遭到的攻击更多。而号称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权组织从来没有为她们说过话。非但如此,对佩林与巴克曼这两位保守派,女权主义者对她们的攻击有时候甚至可以说到了残酷的地步。

债务危机与意识形态

继希腊的债务危机之后,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等欧元区国家的主权债务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与此同时,大洋彼岸的美国正面临着债务危机的挑战——到八月二日,如果国会不批准提高联邦的借贷上限,美国政府就面临着无法还债的处境。也就是说,美国必须借新债才能偿还一点旧债,债务由此而越积越多。 过去解决问题的办法,通常是国会投票提高借贷上限。自奥巴马上台以来,上限已经被提高了三次,数额将近三万亿。 到今年六月,美国的主权债务达到了14.46万亿美元,几乎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看着这个天文数字,多数的美国人难免心里发毛:到了“新帐老账一起算”的那一天,美国该怎么办?真的是“债多不愁”? 在这个背景之下,国会的共和民主两党之间就提高债务上限出现了严重的分歧。民主党人支持奥巴马政府将债务上限提高2.2万亿美元的计划,同时增加对企业和富人的税收来弥补财政不足;而共和党则要求将这个数目减少至1.9万亿,并坚决反对增税,同时主张以削减政府开支来削减债务。

陪审团与司法独立

佛罗里达法庭最近判的一桩杀人案抓住了全美国人的心:一位22岁的年轻单身母亲Casey Anthony在2008年被控谋杀两岁多的女儿。经过三年多的调查与庭审之后,12位陪审团成员一致宣布当事人没有犯下谋杀罪。判决宣布之后,媒体与民众中出现了一片愤怒的声音。人们纷纷评论说,面对检察官拿出的如此充足的证据,嫌疑犯还被放走,究竟公理何在?然而,虽然是民意沸腾,法律却丝毫不为所动。陪审团的一些成员后来公开解释说,辩方提供的一些证据,检方没有能够很好地解释。无罪判决并不等于认定嫌疑人清白,只不过是陪审团成员心存“合理的疑问”(reasonable doubt)。按照法律,只要有这样的疑问,就不能作出有罪判决。 陪审团制度是英美司法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近年来在讨论是否引进这一制度,赞成与反对的声音都不少。赞成的一方认为,陪审团制度在西方多年实行,已经被证明非常有效。当今中国司法腐败层出不穷,引进这一制度是推动中国法制发展、抑制司法腐败的有效途径。反对的一方指出,中国目前不存在完备的证据搜集规则以及开庭前的证据审查制度,也没有一支专业性的、不带偏见、不受政治影响的法官团队。中国的律师辩护也受到官方的严重干扰,使得庭审往往成为一道将公安侦查机关的结论合法化的走过场程序。事实上,今日中国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请律师。而如果没有辩方律师积极的参与,陪审团的选择就无法保证公正性。 引进陪审团制度建议,在中国已经有了超过一百年的历史。清朝末年推出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的草案中,就提到过陪审团。而中国最新推出的《民事诉讼法草案》则规定“独任法官或者裁判庭作出裁判时,应当参考陪审团决议”。也就是说,中国目前的陪审员制度仅仅是“陪而不审”,完全没有判决的权力。这与英美法之体系中的陪审团制度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说到底,陪审团制度是英美独立的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绝大多数人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有些州里面,有法律学位的人甚至没有参加陪审团的资格。)在庭审的过程中,检方与辩方都需要将各自的证据与反驳以普通人能够听明白的语言表述清楚,让普通人根据常识来进行判断。在刑事案件中,12位陪审团成员必须在详尽讨论之后达成一致决定才能够作出判决。哪怕有一个人不同意,判决也不能成立。好莱坞在1957年拍了个非常精彩的电影叫《十二名愤怒的男人》(Twelve Angry Men),描写的就是在一桩杀人案的审判过程中,陪审团有一位成员怀疑检方的证据,最后说服了另外十一人,给一个外人看起来几乎是肯定有罪的案件作出了无罪判决。 美国的陪审团放走几乎可以肯定有罪的嫌疑犯的情况经常会发生,是因为这里定罪的标准非常高。法官在审判前会指示陪审团成员,只要他们有“合理的疑问”就必须作出无罪判决,宁可放走有罪的人也不能冤枉无辜者。这与中国的刑事审判原则是相反的。如今中国刑事判决的有罪率达到99%,其中有多少是冤案不得而知。再加上各级行政部门高高凌驾于法院之上,以意识形态和行政手段来控制法律,导致许多案件的审判难以公正。尤其是到某种政治运动来临的时候,冤案率更会大大上升。在这样的大气候之下,引进英美式的陪审团制度恐怕无法与整个现行的法律体系配套,从而无法实现该制度的初衷。

第 1 页,共 9 页12345...最旧 »